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09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司字第175號

清算完結展期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9 月 24 日

聲請人
張錫麟即智勝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清算完結展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智勝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完結期限,准予展延至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止。

理由

一、按清算人應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時,清算人得申敘理由,向法院聲請展期,公司法第87條第3項定有明文。上開規定,於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準用之,同法第334 條亦有明定。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於民國113年9月25日就任為智勝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人,經本院113年度司司字第212 號准予備查在案,茲因未及於期限內了結現務,且部分股東未領取應分配款項須辦理提存,為此聲請准予展期等語。

三、經查,本件聲請人主張之事實,業經本院依職權調閱上開卷宗核閱屬實。本件聲請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准其完結清算期限自114年9月25日起展延六個月至115年3 月25日止。爰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500元。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淑玲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24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4年度司司…」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