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4年度除字第25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4 年 12 月 24 日
- 法官鄭政宗
- 原告許智超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258號 聲 請 人 許智超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14年度司 催字第214號公示催告,並公告於法院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 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214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4年12月1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 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24 日民事第一庭法 官 鄭政宗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27 日書 記 官 黃志微 附表:股票 114年度除字第000258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99ND0013892-1 1 1000 002 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99ND0013893-3 1 1000 003 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99ND0013894-5 1 1000 004 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99ND0013895-7 1 1000 005 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99ND0013896-9 1 100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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