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4年度除字第26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4 年 11 月 28 日
- 法官蔡孟芳
- 當事人蕭靜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265號 聲 請 人 蕭靜吟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14年度司催 字第145號公示催告,並公告於法院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 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145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4年10月1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 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8 日民事第一庭法 官 蔡孟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8 日書 記 官 白瑋伶 附表:股票 114年度除字第000265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89-NX-139445-5 1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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