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4年度除字第3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4 年 02 月 27 日
- 法官高上茹
- 原告張綺芬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33號 聲 請 人 張綺芬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一、汎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二、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汎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273號公示催告,並公告於法院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273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2月2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 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7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高上茹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7 日書記官 陳筱筑 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33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1 汎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7ND0000000-0 1 1000 2 汎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7ND0000000-0 1 1000 3 汎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7ND0000000-0 1 1000 4 汎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7ND0000000-0 1 1000 5 汎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7ND0000000-0 1 1000 6 汎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7ND0000000-0 1 1000 7 汎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7ND0000000-0 1 1000 8 汎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7ND0000000-0 1 1000 9 汎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7ND0000000-0 1 1000 10 汎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7ND0000000-0 1 100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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