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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訴字第八六九號

給付工程款民事裁判日期 89 年 05 月 19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訴字第八六九號

原告
恒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訴訟代理人
甲○○ 住台北市○○○路○段一0二號四樓
被告
九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設新竹市○○路一五0號三樓
法定代理人
乙○○ 住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 彭淑苑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B法院書記官 洪木志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五   月 十九 日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五   月  十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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