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重訴字第一八五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重訴字第一八五號
- 原告
- 奕疆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住台北市內湖區○○○路○段一三六巷三三弄四號三
- 原告
- 以仁工程有限公司 設新竹縣竹東鎮○○里○○路六八
- 法定代理人
- 戊○○ 住
- 原告
- 中華瓦斯工程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路三二巷七號
- 法定代理人
- 丙○○ 住台北市○○○路三二巷七號
- 原告
- 巨漢設計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路○段二八一號四樓
- 法定代理人
- 甲○○ 住台北市○○路○段二八一號四樓之一
- 右四人共同
- 訴訟代理人 鍾添錦律師
- 被 告 東怡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松山區○○○路一0一號
- 法定代理人 丁○○ 住台北市松山區○○○路一0一號十一樓
- 訴訟代理人 范慈容 住台北市○○○路一O一號十一樓
- 被 告 東怡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松山區○○○路一0一號
- 法定代理人 丁○○ 住台北市松山區○○○路一0一號十一樓
- 訴訟代理人 范慈容 住台北市○○○路○段十四號八樓
- 參 加 人 世華聯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路六十五號
- 法定代理人 何宜武 住台北市○○路六十五號
- 代 理 人 楊明廣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法定抵押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 鄭政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