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訴字第四五三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0 年 12 月 11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四五三號 原 告 皇家建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陳恩民律師 被 告 新竹市政府 法定代理人 蔡仁堅 訴訟代理人 許美麗律師 複 代理人 王彩又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十二 月 十一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法 官 張宏節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B法院書記官 林美足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十二 月 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