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九十年度破字第四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破字第四號
破 產 人 福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何勇雄
- 代理人
- 羅秉成律師
- 代理人
- 詹惠芬律師
- 複代理人
- 彭亭燕律師
- 破產管理人
- 郭國慶會計師
- 債權人
- 兼監查人
- 晶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設新竹工業區○○路四號
- 法定代理人
- 王金賢 住新竹工業區○○路四號
- 代理人
- 林主翎
- 代理人
- 趙興偉律師
- 債權人
- 豪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設新竹工業區○○路六號
- 法定代理人
- 林心正 住新竹工業區○○路六號
- 代理人
- 薛文龍 住新竹工業區○○路六號
- 代理人
- 蔡雅惠 住新竹工業區○○路六號
- 債權人
- 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設新竹工業區○○路三號
- 法定代理人
- 黃世惠 住新竹工業區○○路三號
- 代理人
- 江添玉
- 債權人
- 允力工業有限公司 設新竹工業區○○路九號
- 法定代理人
- 李重信 住新竹工業區○○路九號
- 債權人
- 建成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設新竹縣工業區○○路一號
- 法定代理人
- 陳光雄 住新竹工業區○○路一號
- 代理人
- 周昆玉 住新竹縣新竹工業區○○路一號
- 債權人
- 台灣普利司通股份有限公司 設新竹工業區○○路一號
- 法定代理人
- 黃政旺 住新竹工業區○○路一號
- 代理人
- 戴志澄
- 債權人
-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設新竹工業區○○路二之一號
- 法定代理人
- 張錫強 住新竹工業區○○路二之一號
- 代理人
- 李增興
- 債權人
- 富士達股份有限公司 設新竹工業區○○路十二號
- 法定代理人
- 杜萬全 住新竹工業區○○路十二號
- 代理人
- 江傳達 住新竹工業區○○路十二號
- 債權人
- 中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設新竹工業區○○路五號
- 法定代理人
- 張威儀 住新竹工業區○○路五號
- 代理人
- 詹唯芳 住新竹工業區○○路五號
- 債權人
- 中國產物保險股份有公司 設台北市○○路一00號十至十二樓
- 法定代理人
- 劉正義
- 代理人
- 陳淑儀
- 代理人
- 杜惠平
- 債權人
- 台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分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光霖
- 債權人
- 明台產物保險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路○段一號
- 法定代理人
- 陳曉堂
- 代理人
- 翁國棟
- 債權人
- 統一安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債權人
- 設台北市○○○路○段六九號十一樓
- 法定代理人
- 林蒼生
- 債權人
- 台灣中國航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債權人
- 設台北市○○路二號十二樓
- 法定代理人
- 王令楣
- 債權人
- 美商美國環球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債權人
- 設台北市○○路○段二○○號十六樓
- 法定代理人
- 陳強
- 債權人
- 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路五九號
- 法定代理人
- 陳朝亨
- 債權人
- 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路○段五六○號五樓
- 法定代理人
- 蔡承祐
- 債權人
-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大安區○○○路○段二三七
- 法定代理人
- 石燦明
- 債權人
- 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路○段二一九號十二
- 法定代理人
- 王事展
- 債權人
-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路○段五四號
- 法定代理人
- 李正漢
- 債權人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縣分局
- 債權人
- 新竹縣稅捐稽徵處 設新竹縣竹北市○○里○○○路六號
右當事人間請求事件,本院於民國九十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所為之裁定,應裁定更正如
左:
主文
原裁定原本、正本附表編號7債權人中國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之保險代位債權新台幣壹仟貳佰陸拾萬元,利息起算日「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四日」,應更正為「九十年九月十四日」。
理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隨時或依聲請以裁定更正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一項定有明文。此於裁定亦準用之,同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亦定有明文。
二、查債權人中國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向破產管理人申報之破產債權,為本院九十年度促字第一三五三七號支付命令,有該債權人提出之支付命令影本一件在卷可稽,該支付命令為九十年九月十四日核發,故利息起算點應自九十年九月十四日起算,本院九十二年二月二十四日之裁定附表7誤載為自九十一年九月十四日起算利息,自屬顯然錯誤,應予更正。
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 彭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