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二六二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二六二號
- 原告
- 侯門行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被告
- 乙○○○○○○
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 李承訓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二六二號
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 李承訓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