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除字第五四三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1 年 09 月 30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除字第五四三號 聲 請 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余洪麗華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 失,前經聲請本院以九十一年度催字第八七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 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一年度催字第八七號裁定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六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 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三十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B法 官 楊明箴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B法院書記官 楊靜芳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三十 日 ~F0 ~T48 ┌──────────────────────────────────────────────────┐ │附表: 九十一年度催字第八七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1│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0 │ │壹 │壹仟 │ │ ├─┼───────────────┼──────────────┼────┼───┼────┼───┤ │2│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0 │ │壹 │壹仟 │ │ ├─┼───────────────┼──────────────┼────┼───┼────┼───┤ │3│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0 │ │壹 │壹仟 │ │ ├─┼───────────────┼──────────────┼────┼───┼────┼───┤ │4│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五ND00000000 │ │壹 │壹仟 │ │ ├─┼───────────────┼──────────────┼────┼───┼────┼───┤ │5│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五ND00000000 │ │壹 │壹仟 │ │ ├─┼───────────────┼──────────────┼────┼───┼────┼───┤ │6│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五ND00000000 │ │壹 │壹仟 │ │ ├─┼───────────────┼──────────────┼────┼───┼────┼───┤ │7│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五ND00000000 │ │壹 │壹仟 │ │ ├─┼───────────────┼──────────────┼────┼───┼────┼───┤ │8│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七NX00000000 │ │壹 │壹佰陸拾│ │ │ │ │ │ │ │壹 │ │ ├─┼───────────────┼──────────────┼────┼───┼────┼───┤ │9│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0ND00000000 │ │壹 │壹仟 │ │ ├─┼───────────────┼──────────────┼────┼───┼────┼───┤ ││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0ND00000000 │ │壹 │壹仟 │ │ ├─┼───────────────┼──────────────┼────┼───┼────┼───┤ ││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0NX00000000 │ │壹 │壹佰肆拾│ │ │ │ │ │ │ │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