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152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2年度訴字第152號
- 上訴人
- 富爽建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宏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因92年度訴字第152號給付報酬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971,739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6,02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2年度訴字第152號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宏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因92年度訴字第152號給付報酬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971,739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6,02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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