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783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2年度訴字第783號
- 原告
- 峻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易定芳律師
- 複代理人
- 丙○○
- 被告
- 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張靜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訂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於本院九十四年度易字第一二七號背信等刑事訴訟終結前,停止訴訟程序。
理由
一、查本件原告法定代理人及被告公司前銷售、技術人員因涉有共同背信等犯罪嫌疑,經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起訴,目前由本院刑事庭審理中,經核該刑事案件之認定結果,確有影響於本件民事訴訟之裁判,非俟刑事訴訟終結,其民事訴訟即無由判斷,而兩造亦均向本院陳明希望以裁定停止方式,暫停本件訴訟程序,俟刑事案件相關證據調查完畢、審理終結,再行續行等情,本院因認有裁定停止本件民事訴訟程序之必要。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