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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五○九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2 年 09 月 19 日

  • 當事人
    甲○○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五○九號 聲 請 人 甲○○ 訴訟代理人 戴佳琳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五日辯論終結,爰判決 如左: 主 文 迅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迅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 失,前經聲請本院以九十年度催字第一○五六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 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年度催字第一○五六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三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 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九   月   十九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法   官 謝永昌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B法院書記官 蕭宛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九   月   十九   日 附表: ~F0 ~T48 ┌──────────────────────────────────────────────────┐ │附表:                                  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五○九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1│迅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九ND─0000000─一│    │壹  │壹仟  │   │ ├─┼───────────────┼──────────────┼────┼───┼────┼───┤ │2│迅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九ND─0000000─三│    │壹  │壹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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