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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除字第六0一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93 年 11 月 30 日

法官王鳳儀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六0一號

聲請人
鼎創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乙○○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六日言詞辯論終結,

判決如左:

主文

啟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啟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九十三年度催字第一七九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三年度催字第一七九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十一日屆滿(原應於九十三年十月十日屆滿,因該日為星期日,依法順延至同年月十一日星期一),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附表:九十三年度除字第六0一號│├─┬───────────────┬──────────────┬────┬───┬────┬───┤│編│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種類│張 數│股數│股 東││號││││││名 稱│├─┼───────────────┼──────────────┼────┼───┼────┼───┤│1│啟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0─NX─00000000│ │1 │710 │鼎創有││ │ │ │ │ │ │限公司│└─┴───────────────┴──────────────┴────┴───┴────┴───┘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十一   月  三十  日

法 官 王鳳儀

書記官 王恬如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十二   月  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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