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719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訴字第719號
- 原告
- 東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易定芳律師
- 被告
- 乙○○
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訴字第719號
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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