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4年度除字第89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4年度除字第89號
- 聲請人
-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94年4月14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而前經聲請本院以93年度催字第429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3年度催字第429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94年2月1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94年度除字第89號│├─┬───────────────┬──────────────┬────┬───┬────┬───┤│編│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種類│張 數│股數│備 考││號│││││││├─┼───────────────┼──────────────┼────┼───┼────┼───┤│1│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八四─ND─0000000─││壹│壹仟│││ ││五│││││├─┼───────────────┼──────────────┼────┼───┼────┼───┤│2│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八四─ND─0000000─││壹│壹仟│││ ││七│││││├─┼───────────────┼──────────────┼────┼───┼────┼───┤│3│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八四─ND─0000000─││壹│壹仟│││ ││九│││││├─┼───────────────┼──────────────┼────┼───┼────┼───┤│4│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八六─ND─0000000─││壹│壹仟│││ ││0│││││├─┼───────────────┼──────────────┼────┼───┼────┼───┤│5│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八六─ND─0000000─││壹│壹仟│││ ││一│││││├─┼───────────────┼──────────────┼────┼───┼────┼───┤│6│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八六─ND─0000000─││壹│壹仟│││ ││0│││││├─┼───────────────┼──────────────┼────┼───┼────┼───┤│7│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八六─ND─0000000─││壹│壹仟│││ ││一│││││├─┼───────────────┼──────────────┼────┼───┼────┼───┤│8│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八六─ND─0000000─││壹│壹仟│││ ││八│││││├─┼───────────────┼──────────────┼────┼───┼────┼───┤│9│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八六─ND─0000000─││壹│壹仟│││ ││0│││││├─┼───────────────┼──────────────┼────┼───┼────┼───┤│1│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八六─ND─0000000─││壹│壹仟│││0││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