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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5年度票字第198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5 年 09 月 14 日
  • 法官
    彭政章

  • 當事人
    台灣培寶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票字第1980號聲 請 人 台灣培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上聲請人與相對人甲○○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 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本票原本壹紙。 中  華  民  國  95  年  9   月  14  日新竹簡易庭法 官 彭政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5  年  9   月  14  日書記官 曾美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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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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