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6年度促字第16928號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16928號
- 債 權 人
- 甲○○
- 弄72
- 弄72
-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品傑實業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
- 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
- 請,特此裁定。
-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債權人補正債務人之法定代理人。
民事庭法 官 蔡孟芳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一、請債權人補正債務人之法定代理人。
民事庭法 官 蔡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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