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6年度促字第21733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21733號
- 債權人
- 成利欣工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辰益企業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
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
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債權人補正事實及理由中所述之支票影本一份或提出得依年息百分之六請求利息之釋明文件。
民事庭法 官 盧玉潤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21733號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辰益企業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
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
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債權人補正事實及理由中所述之支票影本一份或提出得依年息百分之六請求利息之釋明文件。
民事庭法 官 盧玉潤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6年度促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