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6年度票字第205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6 年 11 月 20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票字第2056號聲 請 人 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代 理 人 乙○○ 上聲請人與相對人皇家建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本票原本壹紙。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1 月 20 日新竹簡易庭法 官 盧玉潤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1 月 20 日書記官 鄭敏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