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7年度促字第6970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促字第6970號
- 債權人
- 弘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銓凰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
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
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務人係銓凰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抑或虎盟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二、若為銓凰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請提出相關欠款資料與該公司營利資料到院。
民事庭法 官 蔡孟芳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促字第6970號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銓凰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
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
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務人係銓凰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抑或虎盟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二、若為銓凰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請提出相關欠款資料與該公司營利資料到院。
民事庭法 官 蔡孟芳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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