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6 分鐘讀完 全文 1,979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7年度催字第262號

公示催告民事裁判日期 97 年 08 月 01 日

法官彭洪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催字第262號

聲請人
甲○○

            樓

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1日,聲請人未依前項規定登載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三、持有該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3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民事庭法 官 彭洪英

┌──────────────────────────────────────────────────┐│附表:股票 97年度催字第262號│├──┬──────────────┬──────────────┬────┬───┬────┬───┤│編號│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種類│張 數│股數│備 考││ │ ││││││├──┼──────────────┼──────────────┼────┼───┼────┼───┤│001 │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4ND0000000-0 │ │1 │1000 │ │├──┼──────────────┼──────────────┼────┼───┼────┼───┤│002 │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4ND0000000-0 │ │1 │1000 │ │├──┼──────────────┼──────────────┼────┼───┼────┼───┤│003 │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4ND0000000-0 │ │1 │1000 │ │├──┼──────────────┼──────────────┼────┼───┼────┼───┤│004 │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4ND0000000-0 │ │1 │1000 │ │├──┼──────────────┼──────────────┼────┼───┼────┼───┤│005 │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4ND0000000-0 │ │1 │1000 │ │├──┼──────────────┼──────────────┼────┼───┼────┼───┤│006 │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4ND0000000-0 │ │1 │1000 │ │└──┴──────────────┴──────────────┴────┴───┴────┴───┘附記:(本附記僅供參考毋庸登載報紙)

一、債權人收到裁定後,請即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法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二、有關刊登事宜,悉由聲請人自行選報刊登,本院並未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請勿受騙。

三、校對登報內容無誤後,將新聞紙全版保存(請勿剪開),並於刊登新聞紙滿3個月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另行持本公示催告及保存之新聞紙全版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

四、請依照本院裁定全文登載,切勿自行增刪。

五、嗣後遞狀均請註明股別及案號。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97  年  8   月  1   日

中  華  民  國  97  年  8   月  1   日

書記官 陳進楷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7年度催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