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7年度司促字第452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7 年 12 月 03 日
- 法定代理人丙○○
- 當事人進騰實業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威利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司促字第4526號債 權 人 進騰實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法定代理人 丙○○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威利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甲○等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 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釋明債務人究為「威利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抑或「乙○○」?若債務人為「威利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請釋明法定代理人為何;若債務人為「乙○○」請提出証明債權之依據。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2 月 3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許智閔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2 月 3 日書記官 謝煥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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