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7年度票字第66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7 年 08 月 12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票字第662號聲 請 人 世界先進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上聲請人與相對人甲○○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 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聲請人補正公司設立登記資料到院供參。 中 華 民 國 97 年 8 月 12 日民事庭法 官 盧玉潤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7 年 8 月 12 日書記官 曾美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