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36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8 年 11 月 27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訴字第364號原 告 乙○○ 仁吉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法定代理人 己○○ 訴訟代理人 戊○○ 被 告 啟寶開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兼法定代理 丁○○ 人 被 告 丙○○ 庚○○ 甲○○ 上五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張慶宗律師 複 代理人 辛○○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二時四十分,在本院第四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1 月 27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楊明箴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1 月 27 日書記官 龔紀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