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8年度司促字第2859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司促字第2859號
- 債權人
- 新鑫企業社
甲○○
上債權人等與債務人天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
,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正債權人新鑫企業社之營利登記資料。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許智閔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司促字第2859號
甲○○
上債權人等與債務人天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
,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正債權人新鑫企業社之營利登記資料。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許智閔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8年度司促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