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257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9年度除字第257號
- 聲請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99年8月12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89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89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99年7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股票 99年度除字第257號│├──┬──────────────┬──────────────┬────┬───┬────┬───┤│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001 │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0000-0 │ │1 │1000 │ │├──┼──────────────┼──────────────┼────┼───┼────┼───┤│002 │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0000-0 │ │1 │1000 │ │├──┼──────────────┼──────────────┼────┼───┼────┼───┤│003 │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0000-0 │ │1 │1000 │ │├──┼──────────────┼──────────────┼────┼───┼────┼───┤│004 │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0000-0 │ │1 │1000 │ │├──┼──────────────┼──────────────┼────┼───┼────┼───┤│005 │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0000-0 │ │1 │1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