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2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1年度沙交簡附民字第20號

請求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08 月 29 日

法官劉國賓黃建都賴秀雯

原告
莊雯合
原告
蔡長修
被告
旺錸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文娟
被告
吳永順

上列當事人間因過失傷害案件(111年度沙交簡字第619號),經原告提起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茲因該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規定,裁定移送本院民事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29 日

刑事庭 審判長法 官 劉國賓

法 官 黃建都

法 官 賴秀雯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29 日

書記官 陳任鈞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沙鹿簡易庭111年度沙交簡附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