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沙鹿簡易庭108年度沙小字第578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沙小字第578號
- 原告
- 港聯瓦斯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錦源
- 被告
- 普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郡憲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因被告普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已於本院民國108年12月31日言詞辯論終結前之108年11月7日變更為陳郡憲,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09年3月5日上午10時28分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沙鹿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沙小字第578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因被告普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已於本院民國108年12月31日言詞辯論終結前之108年11月7日變更為陳郡憲,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09年3月5日上午10時28分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沙鹿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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