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鹿簡易庭108年度沙簡字第60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沙鹿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9 年 10 月 2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沙簡字第609號原 告 亞倫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冠傑 被 告 許文全 訴訟代理人 楊譜諺律師 複代理人 鄭健宏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9年11月11日下午3時30分在本簡易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 理 由 本件涉及系爭合約標的之程式建議及撰寫,與原告所需提供的訊息資料關聯性問題,有訊問當事人本人再為釐清之必要。上開辯論期日兩造當事人本人均應親自到庭。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1 日沙鹿簡易庭 法 官 李嘉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1 日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