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鹿簡易庭113年度沙簡字第27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分割共有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沙鹿簡易庭
- 裁判日期113 年 07 月 30 日
- 當事人李琁隆、林仁貲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沙簡字第277號 原 告 李琁隆 被 告 林仁貲 張劉秀枝 林奇顯 訴訟代理人 林明東 被 告 林武雄 林義芳 康文秀 林承鋐 林金本 林金弘 林綉連 林呂綉鴦 林仕明 訴訟代理人 林展宇 被 告 林茂成 林慶貞 柯明雄 林見春 林朝加 鄭銘倉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法定代理人 曾國基 訴訟代理人 趙子賢 複代理人 李俊銘 被 告 林洪碧霞 林銘華 林建緯 林羅錦治 訴訟代理人 林嘉茂 被 告 施勇全 張秋貴 施勇交 林恩惠 被 告 吳軍德 林恩宗 林文山 劉潘美玉 蘇啓龍 蘇秀豊 複代理人 林苡茹律師 訴訟代理人 李國豪律師 被 告 傅鈺婷 訴訟代理人 林佩玟 被 告 康民杰 林郁文 陳淑汝 蔡蕭碧珍 簡正喜 張哲豪 林錦嬬 賴明義 被 告 林翁秀滿 林仲慶 林秋源 林秋銘 前列林奇顯、林武雄、林承鋐、林朝加、鄭銘倉、林洪碧霞、林銘華、林建緯、張秋貴、林恩宗、蘇啓龍、林郁文、陳淑汝、蔡蕭碧珍、林錦嬬、林秋源、林秋銘共同 複代理人 王寶明律師 訴訟代理人 呂世駿律師 複代理人 羅婉秦律師 被 告 林朝堂 被 告 日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國輝 被 告 金和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國輝 被 告 立東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家宜 訴訟代理人 洪主民律師 複代理人 林子芃 被 告 施定瑜(施來福之繼承人) 施定洋(施來福之繼承人) 施妍羚(施來福之繼承人) 施基鴻(施來福之繼承人) 前列施勇交、施基鴻(施來福之繼承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施勇全 被 告 施玉美(施來福之繼承人) 施玉鈴(施來福之繼承人) 上列當事人間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因共有人名單有誤,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0 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沙鹿簡易庭 法 官 劉國賓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0 日 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