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裁定
102年度重簡字第869號
- 原告
- 艾比克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江貞蓓
- 原告
- 綠妮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金星
- 上列二人共
- 同訴訟代理
- 人 徐松龍律師
- 複 代理人 陳睿智律師
- 陳勇成律師
- 被 告 恆模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范長錦
- 訴訟代理人 林金鈴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2年度重簡字第869號
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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