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三重簡易庭108年度重小字第2484號
宣 示 判 決 筆 錄 108年度重小字第2484號
- 原告
- 張文賢即賢成工程行
- 訴訟代理人
- 黃麗卿
- 被告
- 展崧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鴻基
上列當事人間108年度重小字第2484號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於中華民國108年7月30日言詞辯論終結,於中華民國108年8月13日下午1時,在本院三重簡易庭第二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朗讀案由到場當事人:均未到
主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新台幣玖仟陸佰玖拾元。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