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113年度重小字第2621號
- 原告
- 麗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明松
- 訴訟代理人
- 許宏迪律師
- 被告
- 許良溢
(現於法務部○○○○○○○○○○○執行中)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112年度附民字第1625號),經刑事庭裁定移送審理,於民國113年9月20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萬貳仟參佰玖拾伍元,及自民國一百一十二年五月三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本判決得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