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三重簡易庭八十九年度重簡字第一二四五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重簡字第一二四五號
- 原告
- 甲○○
- 被告
- 璟億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丙○○
- 被告
- 丁○○
右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九十年六月十九日下午二時十分在本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重簡字第一二四五號
右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九十年六月十九日下午二時十分在本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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