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3年度審附民字第387號
- 原告
- 名士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鍾士銘
- 訴訟代理人
- 莊秀靜
- 被告
- 方志和
上列被告因本院103 年度審易字第2075號竊盜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林秀鳳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3年度審附民字第387號
上列被告因本院103 年度審易字第2075號竊盜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林秀鳳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3年度審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