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4年度附民字第22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11 月 30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 104年度附民字第226號 原 告 范成洵 被 告 莊順天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本院104 年度易字第276 號、104 年度易字第643 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本院於民國104 年11月13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伍萬元,及自民國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 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伊與被告均係位在新北市淡水區新市○路0 段000 號「普羅旺斯社區」(下稱普羅旺斯社區)之住戶,訴外人即伊配偶許雪慧並曾擔任普羅旺斯社區第六屆管理委員會(下稱管委會)主任委員。詎被告因社區管理事務與伊及許雪慧意見不合而心生不滿,竟基於意圖散布於眾之犯意,先於不詳時間、地點,製作如附表一所示不實內容之文件後,再於附表一所示日期,分別投遞上開文件至普羅旺斯社區共230 餘戶之住戶信箱內而散布之,使不特定之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侵害伊之名譽權。為此,依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第195 條第1 項規定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㈠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5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 計算之利息;㈡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則以:原告與其配偶許雪慧長期霸佔管委會,伊所指述之事均為社區公共事務,係呼籲社區住戶站出來捍衛自己權利,且屬實在,未誹謗原告等語,資為抗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三、按附帶民事訴訟之判決,應以刑事訴訟判決所認定之事實為據,刑事訴訟法第500 條前段定有明文。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104 年度偵字第626 號),並由本院以104 年度易字第276 號妨害名譽案件審理在案;嗣原告就同一事實對被告提出妨害名譽告訴,經同署檢察官移請本院併案審理(103 年度偵字第12759 號),原告並另就附表一編號14、15所示文件對被告提出妨害名譽告訴,據同署檢察官追加起訴(104 年度偵字第8647號、104 年度偵字第9448號),由本院以104 年度易字第643 號妨害名譽案件與本院104 年度易字第276 號案件合併審理。後原告於104 年10月19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本院並於104 年11月13日言詞辯論終結。是以,本件損害賠償事件既屬附帶民事訴訟,且原告迄至本件言詞辯論終結前均未捨棄其請求,揆諸上開規定,自應以本院104 年度易字第276 號、104 年度易字第643 號妨害名譽案件所認定之事實為據。 四、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第195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又名譽有無受損害,應以社會上對個人評價是否貶損作為判斷之依據,苟其行為足以使他人在社會上之評價受到貶損,不論其為故意或過失,均可構成侵權行為,其行為不以廣佈於社會為必要,僅使第三人知悉其事,亦足當之(最高法院90年台上字第646 號判例意旨參照)。經查: ㈠兩造均為普羅旺斯社區住戶,原告並曾擔任普羅旺斯社區第四、五屆管委會主任委員及第六屆管委會監察委員,原告配偶許雪慧則同任第四屆管委會財務委員、先後擔任第五屆管委會副主任委員、監察委員,暨第六屆管委會主任委員。緣普羅旺斯社區第四屆管委會之管理委員任期係自101 年5 月1 日起至102 年4 月30日止,第五屆管委會之管理委員任期為自102 年5 月1 日起至103 年4 月30日止,第六屆管委會之管理委員任期則自103 年5 月1 日起至104 年4 月30日止;被告曾任第五屆管委會管理委員,惟於任期屆滿前即辭任。而普羅旺斯社區管委會自101 年4 月間起,即迭就公共區域磁磚疑似因鄰隔建案施作致生空心、破損現象暨住戶專有部分鐵欄杆鏽蝕等瑕疵問題,提出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第四、五屆管委會亦屢與負責鄰隔建案之總廣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總廣建設公司)或普羅旺斯社區之建商佳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佳晟建設公司)交涉修繕事宜;後第五屆管委會於102 年7 月29日與佳晟建設公司就鐵欄杆問題進行協商,合意由佳晟建設公司支付更換鐵欄杆之吊車與工資等施工費用,普羅旺斯社區住戶則須支付鐵欄杆材料費用,第五屆管委會遂尋覓廠商報價,復於102 年12月14日公告含建商在內共計5 家廠商之報價;俟因第五屆管委會向民意代表陳情,經民意代表於103 年1 月3 日介入協調,佳晟建設公司乃同意無償修繕鐵欄杆。又第五屆管委會前曾於102 年6 月23日決議修繕社區車道鐵捲門,並指派被告擔任監工;於102 年10月3 日決議增設地下室車道及機房監視器共計4 台,費用3 萬2,970 元,於103 年3 月14日以地下室物品遭竊及車輛擦撞刮傷為由,決議增設地下室監視器10台,費用9 萬7,440 元,復於103 年3 月24日以戶外監視器年久失修為由,決議更新戶外監視器9 台,費用9 萬2,925 元,並均陸續安裝完畢。詎被告因就社區管理、修繕事務與原告及范成洵意見不合,且不滿原告連任多屆管委會重要職務,竟意圖散布於眾,基於誹謗之犯意,分別為下列行為: ⒈被告先於不詳時、地,以附表二編號1 至12所示方式,製作載有附表二編號1 至12所示內容之文件,明指或影射原告及許雪慧藉社區磁磚、鐵欄杆維修事宜賺取回扣,及以違法請領監視器增設款、虛偽報價車道鐵捲門修繕費用、勾結正陽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有限公司(下稱正陽管理公司)總幹事林煌斌等方式,獲取價差等好處與A 社區及住戶之錢、淘空社區資產等不實事實,並接續於附表二編號1 至12所示時間,先後投遞上開文件至普羅旺斯社區共230 餘戶住戶之信箱內,使該社區特定多數住戶均得共見共聞,以此方式指摘上開足以毀損原告名譽之事。 ⒉嗣被告因遭原告及許雪慧另案提起傷害、妨害名譽刑事告訴暨附帶民事訴訟而心生不滿,又另行起意,先於不詳時、地,以附表二編號13所示方式,製作載有附表二編號13所示內容之文件,明指原告及許雪慧佈局社區磁磚及鐵欄杆維修事宜意圖賺取回扣等不實事實,並於附表二編號13所示時間,投遞上開文件至普羅旺斯社區共230 餘戶住戶之信箱內,使該社區特定多數住戶均得共見共聞,以此方式指摘上開足以毀損原告名譽之事。 ⒊後因普羅旺斯社區第六屆管委會於104 年4 月1 日張貼公告,反駁被告前投遞在住戶信箱之上開文件內容,被告為圖反擊,復另行起意,先於不詳時、地,以附表二編號14所示方式,製作載有附表二編號14所示內容之文件,明指或影射原告及許雪慧意圖藉由社區鐵欄杆維修機會賺取回扣、以虛報浮報、低價高報社區維修費用方式獲取差價,並於附表二編號14所示時間,投遞上開文件至普羅旺斯社區共230 餘戶住戶之信箱內,使該社區特定多數住戶均得共見共聞,以此方式指摘上開足以毀損原告名譽之事等情,業經本院以104 年度易字第276 號、104 年度易字第643 號妨害名譽案件認定在案,有上開刑事判決書可按,足認被告指摘上揭不實事實,依一般社會通念,確足以貶損原告之社會評價,而使原告受到他人憎惡、蔑視、嘲笑、或不齒與其來往,構成不法侵害原告名譽之侵權行為,自應負損害賠償之責。被告執前詞辯稱:伊所指述之事均為社區公共事務,係呼籲社區住戶站出來捍衛自己權利,且屬實在,未誹謗原告云云,無足憑採。 ㈡至原告主張:除附表二各編號所示內容外,被告所投遞文件中如附表一各編號所載其餘內容,亦構成對原告名譽權之侵害云云。然此部分業經本院認尚不構成誹謗罪,而不另為無罪之諭知,亦有前揭刑事判決書可據。是原告前揭主張,即非可取。 五、按不法侵害他人之人格權,被害人受有非財產上損害,請求加害人賠償相當金額之慰撫金時,法院對於慰撫金之量定,應斟酌實際加害情形、所造成之影響、被害人痛苦之程度、兩造之身分地位經濟情形及其他各種狀況,以核定相當之數額(最高法院47年度台上字第1221號、51年度台上字第223 號判例意旨參照)。查被告以投遞文件至普羅旺斯社區共230 餘戶住戶信箱之方式,散布前開足以貶損原告社會上評價之文件,堪認原告精神上應受有相當之痛苦。本院審酌原告為大學畢業,從事貿易工作長達30年,並有會計師資格,103 年度與其配偶合計收入約400 萬元,被告則為高職畢業,從事汽車修護工作,每月收入4 、5 萬元等情,為兩造陳明在卷(見本院104 年度附民字第226 號卷,下稱附民卷,第2 、90頁背面),及兩造所得、財產狀況(見本院卷第17至36頁),可知原告之經濟能力實較被告為佳等身分地位、資力;被告上揭加害情節;暨原告所受之痛苦等一切情狀,認原告請求被告賠償精神慰撫金以15萬元為適當,逾此部分之請求,則尚非妥適,而無理由。至原告主張:被告收入不止上開金額云云,惟未據舉證以實其說,自無可採。又原告另聲請調查被告有無向銀行貸款100 萬元云云(見附民卷第91頁)。然被告是否曾向銀行貸款一事,核僅屬被告個人理財規劃,不足以此遽認其資力及經濟情形如何,況被告復未執此抗辯其經濟能力不佳,則自無調查之必要,附此敘明。 六、末按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人起訴而送達訴狀,或依督促程序送達支付命令,或為其他相類之行為者,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民法第229 條第2 項、第233 條第1 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又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5 ,亦為同法第203 條所明定。本件原告於104 年10月19日起訴,起訴狀繕本於104 年10月22日送達予被告,此有本院送達證書可證(見附民卷第14頁),是原告就前開得請求之金額,併請求被告給付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104 年10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法定利率週年利率百分之5 計算之利息,亦屬有據。 七、從而,原告本於前揭原因事實,依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第195 條第1 項規定,請求被告給付15萬元,及自104 年10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 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範圍之請求,則無理由,應予駁回。 八、按所命給付之金額或價額未逾50萬元之判決,法院應依職權告宣假執行,民事訴訟法第389 條第1 項第5 款定有明文。經核本判決所命被告給付之金額為15萬元,尚未逾50萬元,揆諸前揭規定,應依職權命假執行。至本件原告敗訴部分,其假執行之聲請即失所附麗,應併予駁回。 九、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所提證據,經本院審酌後,認於判決結果均不生影響,爰不一一予以論駁贅述,附此敘明。 十、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一部為有理由,一部為無理由,依刑事訴訟法第502 條、第491 條,民事訴訟法第79條、第389 條第1 項第5 款,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30 日刑事第五庭法 官 李佳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但本判決非對於刑事訴訟之判決有上訴時,不得上訴。 書記官 陳羿方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30 日附表一: ┌──┬──────┬───────┬────────────┐ │編號│時間 │製作方式 │內容 │ ├──┼──────┼───────┼────────────┤ │ 1 │103年6月14日│於新北市政府工│因為之前范成洵及許雪慧…│ │ │某時許 │務局102年9月27│他們兩個是無能又缺德的人│ │ │ │日北工寓字第10│,只想A 住戶及社區的錢…│ │ │ │00000000號函影│1 次工程分3 次請款,真奸│ │ │ │本上以手寫加註│詐,嚴重違法,聽說他們夫│ │ │ │文字方式製作 │妻最近很欠錢,大家小心社│ │ │ │ │區大筆錢不要被他們A 走了│ │ │ │ │,別的社區跟我們一樣情形│ │ │ │ │有被A 走1,000 多萬的。 │ ├──┼──────┼───────┼────────────┤ │ 2 │103年6月16日│以手寫文字方式│講到這個磁磚范成洵及許雪│ │ │某時許 │製作 │慧真的有夠黑心…如果有交│ │ │ │ │接給第四屆主委范成洵,他│ │ │ │ │們夫妻故意不叫建商維修,│ │ │ │ │等保固期過了再花大家的錢│ │ │ │ │修理,賺回扣… │ │ │ │ ├────────────┤ │ │ │ │…說不定社區有白手套,在│ │ │ │ │喬一些社區的維修,去問他│ │ │ │ │們夫妻。…我說我們把社區│ │ │ │ │的一些維修交給他們夫妻去│ │ │ │ │幫忙社區向建商爭取,好比│ │ │ │ │把我們的錢交到小偷的手上│ │ │ │ │一樣。…兩個夫妻一直在騙│ │ │ │ │所有住戶,我說騙子永遠是│ │ │ │ │騙子,狗改不了吃糞,現在│ │ │ │ │他們1 個當主委,1 個當財│ │ │ │ │委,第四屆范成洵當主委,│ │ │ │ │許雪慧當財委,第五屆范成│ │ │ │ │洵當主委許雪慧當監委,有│ │ │ │ │夠貪心,連續當了2 屆,還│ │ │ │ │繼續當第三屆嚴重違法,1 │ │ │ │ │個當主委,1 個當財委,國│ │ │ │ │庫通黨庫,到時候社區的錢│ │ │ │ │之前不是從台銀搬到台新,│ │ │ │ │也沒有經過區大同意,在(│ │ │ │ │按:應為「再」之誤)來搬│ │ │ │ │到他們的口袋去了… │ ├──┼──────┼───────┼────────────┤ │ 3 │103年6月19日│以手寫文字方式│⑴…他們很壞有好處都自己│ │ │某時許 │製作 │ 2 個及1 個白手套拿走了│ │ │ │ │ ,其他委員只是背黑鍋的│ │ │ │ │ 而已… │ │ │ │ │⑵我是第五屆的委員當了4 │ │ │ │ │ 個多月就被他們夫妻叫我│ │ │ │ │ 不要做了,因為我擋人財│ │ │ │ │ 路,我也背了1 次黑鍋就│ │ │ │ │ 是機車道的鐵捲門壞了要│ │ │ │ │ 修理…我要說的是鐵捲門│ │ │ │ │ 東西都在上面沒有扳下來│ │ │ │ │ 怎麼報價,騙很大。 │ │ │ │ │⑶…像欄杆更換差點被范成│ │ │ │ │ 洵及許雪慧叫我們住戶出│ │ │ │ │ 錢修理… │ ├──┼──────┼───────┼────────────┤ │ 4 │103年7月14日│於普羅旺斯管委│他們夫妻嚴重違法霸占整個│ │ │前某日 │會103年6月12日│管委會,他們夫妻很壞腦袋│ │ │ │之公告影本上以│瓜只想A 社區、住戶的錢,│ │ │ │手寫加註文字方│像A 棟磁磚有1,283 塊空心│ │ │ │式製作 │,他故意叫機電去劃,只劃│ │ │ │ │了300 多塊,鐵欄杆沒有被│ │ │ │ │A 走,現在想A 磁磚,你們│ │ │ │ │夫妻賺了回扣,還要修理店│ │ │ │ │面,真是貓狗不如畜…進行│ │ │ │ │鐵欄杆更換有5 家報價,建│ │ │ │ │商也有,其中1 家是他們夫│ │ │ │ │妻找的,建商報價是800 多│ │ │ │ │萬,158 號3 樓說他們夫妻│ │ │ │ │廠商報價是1,000 多萬,他│ │ │ │ │們夫妻堅持要用找來的那家│ │ │ │ │,有1 次跟建商的協調會議│ │ │ │ │,他們夫妻故意叫其中1 位│ │ │ │ │委員說,請建商出吊車及更│ │ │ │ │換工資,住戶出欄杆的錢,│ │ │ │ │有公告出來這些資料,就是│ │ │ │ │這樣來的,黑心到極點連這│ │ │ │ │種錢也敢賺…因為他們夫妻│ │ │ │ │知法玩法…有正義感的想幫│ │ │ │ │忙社區的的我有多資料要打│ │ │ │ │字他們夫妻幹的壞事,我說│ │ │ │ │你們夫妻很可惡利用管委會│ │ │ │ │在修理我們社區的店家,以│ │ │ │ │後在(按:應為「再」之誤│ │ │ │ │)講給大家聽怎麼一回事,│ │ │ │ │他們跟店面有恩怨情仇…不│ │ │ │ │用受你們夫妻欺負。 │ ├──┼──────┼───────┼────────────┤ │ 5 │103年7月14日│以部分電腦打字│⑴我們社區有236 戶至少有│ │ │前某日 │及部分手寫文字│ 233 戶是好人,但卻被3 │ │ │ │方式製作 │ 個壞人玩的團團轉…因為│ │ │ │ │ 它(按:應為「他」之誤│ │ │ │ │ )們3 個壞人把我們233 │ │ │ │ │ 戶給賣了我們還要幫它(│ │ │ │ │ 按:應為「他」之誤)們│ │ │ │ │ 數錢。 │ │ │ │ │⑵他們3 個人跟共產黨沒倆│ │ │ │ │ 樣第一分化第二竊取怎麼│ │ │ │ │ 說他?先把好人從管委會│ │ │ │ │ 趕走然後2 夫妻我不是有│ │ │ │ │ 說委託2 至3 份嗎再加上│ │ │ │ │ A 棟委員1 位正鈴委員這│ │ │ │ │ 樣才有7 位那委託書大部│ │ │ │ │ 分都是他們夫妻拿的這樣│ │ │ │ │ 管委會就過半也可以開會│ │ │ │ │ 決定住戶的生死決定權在│ │ │ │ │ 他們夫妻身上他們有4 票│ │ │ │ │ 這大家懂了嗎? │ │ │ │ │⑶他們夫妻以為自己很聰明│ │ │ │ │ 一直在玩弄住戶及操縱管│ │ │ │ │ 委會…許雪慧就在幕後操│ │ │ │ │ 縱一切開會時他總是意見│ │ │ │ │ 最多也最霸道不講理罵總│ │ │ │ │ 幹事罵建設公司的李主任│ │ │ │ │ 真是橫材入灶做法…我10│ │ │ │ │ 2 年9 月初離職第五屆委│ │ │ │ │ 員職務,我有寫離職書沒│ │ │ │ │ 有公告,因為范成洵及許│ │ │ │ │ 雪慧叫我不要做委員,因│ │ │ │ │ 為他們3 個壞人已經找好│ │ │ │ │ 158 號3 樓接財委準備進│ │ │ │ │ 行一件重大的事就是社區│ │ │ │ │ 要更換鐵欄杆想從中穫利│ │ │ │ │ …我覺得他們夫妻又在亂│ │ │ │ │ 搞…102 年9 月初,它(│ │ │ │ │ 按:應為「他」之誤)們│ │ │ │ │ 夫妻叫我不要做委員,我│ │ │ │ │ 當時有與他們爭吵,但是│ │ │ │ │ 他們還是很霸道要我離職│ │ │ │ │ ,我心想反正現在管委會│ │ │ │ │ 開會到的也只有范成洵許│ │ │ │ │ 雪慧施承洋夏正鈴還有我│ │ │ │ │ 再加上委託書2 份這樣才│ │ │ │ │ 7 個可以開會2 份委託書│ │ │ │ │ 的人我都沒看過。 │ │ │ │ │⑷…黑心到極點這錢也敢賺│ │ │ │ │ … │ │ │ │ │⑸…那之前范成洵及許雪慧│ │ │ │ │ 跟白手套計劃叫我們住戶│ │ │ │ │ 出全部欄杆的錢不就破功│ │ │ │ │ ,不管住戶出幾成,一定│ │ │ │ │ 是建商找人維修,他們沒│ │ │ │ │ 得賺,後來103 年1 月3 │ │ │ │ │ 日請議員、立法委員幫忙│ │ │ │ │ 社區住戶爭取維修。好再│ │ │ │ │ 繼續違法霸占委員會。 │ ├──┼──────┼───────┼────────────┤ │ 6 │103年7月14日│以手寫文字方式│最近我們社區好像又多了幾│ │ │某時許 │製作 │個壞人在危害社區,103年6│ │ │ │ │月28日晚間許雪慧當主委開│ │ │ │ │管委會本人19點35分左右到│ │ │ │ │會場,委員會成員只有許雪│ │ │ │ │慧、范成洵、林彩瑩(按:│ │ │ │ │應為「采瀅」之誤),出席│ │ │ │ │理論上是不成會的,當初我│ │ │ │ │在103 年6 月18日申請社區│ │ │ │ │一些資料,許雪慧、范成洵│ │ │ │ │都不給我,因為公告開會沒│ │ │ │ │有內容,我有問總幹事開A │ │ │ │ │錢大會是不是…後來范成洵│ │ │ │ │罵我是混蛋東西,說、保全│ │ │ │ │、總幹事都是我逼走的,很│ │ │ │ │可惡除了會A 錢還污賴我,│ │ │ │ │他們在社區幹的壞事,我從│ │ │ │ │年頭告到年尾可能也告不完│ │ │ │ │,申請社區資料要1 個月,│ │ │ │ │都是他們規定的可惡夫妻檔│ │ │ │ │…人家下18層地獄,他們夫│ │ │ │ │妻加一加可能要下36層,不│ │ │ │ │信試試看。 │ ├──┼──────┼───────┼────────────┤ │ 7 │103年7月20日│以部分電腦打字│…范成洵及許雪慧已經危害│ │ │某時許 │及部分手寫文字│社區至少有兩年多了,他們│ │ │ │方式製作 │不是在幫社區所有住戶的忙│ │ │ │ │,而是在拿建商的缺失換現│ │ │ │ │金放進自己口袋的不安好心│ │ │ │ │的人士…我說要講他們夫妻│ │ │ │ │在社區做的壞事,三天三夜│ │ │ │ │也講不完。我就在結尾的時│ │ │ │ │候,請警察寫這些只是十分│ │ │ │ │之一而已…其實我們第一屆│ │ │ │ │、第二屆還住在社區的,除│ │ │ │ │了他們夫妻兩個之外,其他│ │ │ │ │人都是清白的…沒有A 走住│ │ │ │ │戶半毛錢…因為我們普羅旺│ │ │ │ │斯住戶規定只有區分所有權│ │ │ │ │人才能當主、副、財、監,│ │ │ │ │所以他們這麼做了,不安好│ │ │ │ │心…她許雪慧下午到地下室│ │ │ │ │B1罵了師父半小時…我說他│ │ │ │ │人很壞,在社區幹了很多壞│ │ │ │ │事,好人有好報,壞人會下│ │ │ │ │地獄… │ ├──┼──────┼───────┼────────────┤ │ 8 │103年7月31日│以手寫文字方式│…師父跟許雪慧講說要花錢│ │ │某時許 │製作 │主去洗車,但許雪慧還一直│ │ │ │ │罵他…我說他們兩夫妻在社│ │ │ │ │區掌權,為人不厚道,沒有│ │ │ │ │慈悲心,還很霸道,很看不│ │ │ │ │起我們的住戶…垃圾跟人家│ │ │ │ │簽約,還有分家庭跟營業垃│ │ │ │ │圾,人家還是有繳管理費,│ │ │ │ │垃圾分類完那有什麼垃圾,│ │ │ │ │亂來的夫妻檔,怎麼做我教│ │ │ │ │你們兩個,要就順便收一收│ │ │ │ │,不要拉倒,找別家更便宜│ │ │ │ │的。掌權惡整店面。…這樣│ │ │ │ │許雪慧還給小高5,000 元紅│ │ │ │ │包亂來。你們夫妻想在社區│ │ │ │ │胡搞瞎搞… │ ├──┼──────┼───────┼────────────┤ │ 9 │103年8月2日 │以部分電腦打字│…一些事情都許雪慧在做,│ │ │某時許 │及部分手寫文字│她很壞,人家保全公司合約│ │ │ │方式製作 │到期沒有可以續約,他說總│ │ │ │ │幹事藏了很多社區跟建商往│ │ │ │ │來的資料,再幫建商扣威翔│ │ │ │ │好幾十萬的服務費,我當時│ │ │ │ │有幫保全公司說話沒有用,│ │ │ │ │許雪慧很鴨霸,好人壞人一│ │ │ │ │看就知道…其實第四屆、第│ │ │ │ │五屆范成洵當主委許雪慧當│ │ │ │ │財委及監委幹了很多壞事,│ │ │ │ │藏了一拖拉庫建商跟社區往│ │ │ │ │來文件,及新北市政府發函│ │ │ │ │管委會的文件,都沒有公告│ │ │ │ │…接下來講社區監視器裝了│ │ │ │ │10支花了九萬柒仟肆佰肆拾│ │ │ │ │元,是因為他們夫妻跟之前│ │ │ │ │他們有留2 位保全1 位白天│ │ │ │ │,1 位夜巡,其中1 位鬧翻│ │ │ │ │了,說要砸他們的2 部BMW │ │ │ │ │的車才裝的,B1裝7 支,頂│ │ │ │ │樓6 支,管委會4 個人怎麼│ │ │ │ │可以決定花這筆錢,我要連│ │ │ │ │署住戶告你們貪污。 │ ├──┼──────┼───────┼────────────┤ │ 10 │103年8月5日 │以部分電腦打字│⑴…可是他們夫妻危害社區│ │ │某時許 │及部分手寫文字│ 已經3 年多,仗著他們有│ │ │ │方式製作 │ 權力及在地下室買了2 部│ │ │ │ │ BMW 車子擺放者(按:應│ │ │ │ │ 為「著」之誤)就到處罵│ │ │ │ │ 人及危害社區。第四屆范│ │ │ │ │ 成洵當主委,他老婆許雪│ │ │ │ │ 慧當財委,社區的財務報│ │ │ │ │ 表的帳短少了幾十萬被住│ │ │ │ │ 戶查到了,人家要申請查│ │ │ │ │ 帳的一些資料,他們很霸│ │ │ │ │ 道不讓住戶申請。 │ │ │ │ │⑵…他們夫妻強佔管委會 │ │ │ │ │⑶…後來范成洵及許雪慧很│ │ │ │ │ 霸道的叫我不要當委員…│ │ │ │ │ 就因為我擋人財路… │ │ │ │ │⑷…有圖利建商之嫌。 │ │ │ │ │⑸…他們夫妻很霸道…他們│ │ │ │ │ 夫妻霸道不同意… │ │ │ │ │⑹…所以他們是偽造文書…│ │ │ │ │⑺…他們多次4 人,范成洵│ │ │ │ │ 、許雪慧、林彩瑩(按:│ │ │ │ │ 應為「采瀅」之誤)、王│ │ │ │ │ 福安逕自召開社區管理委│ │ │ │ │ 員會並且4 人自己擅自決│ │ │ │ │ 定成會,並且讓林彩瑩單│ │ │ │ │ 任財委職務,且決定增設│ │ │ │ │ 監視器,並撥款給廠商,│ │ │ │ │ 他們4 人涉及背信、侵占│ │ │ │ │ 及偽造文書等罪嫌。 │ ├──┼──────┼───────┼────────────┤ │ 11 │103年8月12日│以手寫文字方式│…他們夫妻勾結林煌斌,在│ │ │某時許 │製作 │103 年5 月1 日就讓正陽工│ │ │ │ │寓大廈管理公司進駐,進行│ │ │ │ │五鬼搬運,我們社區花錢請│ │ │ │ │林煌斌當他們的保標…現在│ │ │ │ │管委會違法在先,又亂換東│ │ │ │ │西,到時候所有住戶都不認│ │ │ │ │帳,叫你們這些人出錢。開│ │ │ │ │會時我有意見要表達許雪慧│ │ │ │ │不讓我說…沒有壞也被你們│ │ │ │ │這些想A 錢的人,放到壞了│ │ │ │ │,多運轉幾次,把有壞的小│ │ │ │ │零件換一下就好錢找龍福出│ │ │ │ │。 │ ├──┼──────┼───────┼────────────┤ │ 12 │103年10月上 │以手寫文字方式│…幫社區所有住戶舉發他們│ │ │旬前某日 │製作 │夫妻在社區的不法…我說他│ │ │ │ │們夫妻在社區的做(按:應│ │ │ │ │為「作」)為,比製造黑心│ │ │ │ │油的人,還可惡十倍、百倍│ │ │ │ │,因為黑心油對我們人體的│ │ │ │ │危害,到現在也無法舉證,│ │ │ │ │可是他們夫妻對社區的危害│ │ │ │ │,我要講三天三夜也講不完│ │ │ │ │,不信的話,我下次出1 本│ │ │ │ │書給大家看,鐵欄杆明知是│ │ │ │ │建商使用材質不對,卻佈局│ │ │ │ │第五屆委員會叫施承洋出賣│ │ │ │ │所有住戶,在跟建商的協調│ │ │ │ │會,故意講說請建商出吊車│ │ │ │ │及更換工資就好,住戶出鐵│ │ │ │ │欄杆的錢,把我們住戶的權│ │ │ │ │利給出賣了…台北那麼大即│ │ │ │ │然找得到真是奇蹟,這是真│ │ │ │ │的,騙人嘴巴爛。現在一些│ │ │ │ │社區聽說都有這種情形,主│ │ │ │ │委、總幹事,互相勾結,做│ │ │ │ │甚麼事都要收人家廠商回扣│ │ │ │ │,不然沒有做的份,這叫無│ │ │ │ │本生意,更可惡的是紙上作│ │ │ │ │業請領金錢,我有證據會去│ │ │ │ │告。 │ ├──┼──────┼───────┼────────────┤ │ 13 │103年10月26 │以手寫文字方式│…講到這對夫妻天就黑了一│ │ │日某時許 │製作 │邊,違法霸占管委會不幫住│ │ │ │ │戶向建商爭取社區的共公設│ │ │ │ │施維修也就算了,還佈局要│ │ │ │ │自己找人維修,想從中獲取│ │ │ │ │不法利益…他們每次都公告│ │ │ │ │說管委會幫社區爭取維修、│ │ │ │ │欄杆、磁磚,騙死人不償命│ │ │ │ │的惡劣夫妻檔,都是我莊順│ │ │ │ │天在破壞他們夫妻的陰謀,│ │ │ │ │賺不到做白工。…不要讓這│ │ │ │ │對夫妻在社區以為自己在當│ │ │ │ │王,他們說了算…因為亂花│ │ │ │ │錢也只有我莊順天會去告你│ │ │ │ │們管委會的成員,亂槍打鳥│ │ │ │ │不相信打不到瞎了眼睛的小│ │ │ │ │鳥。…因為他們夫妻一直想│ │ │ │ │辦法要在社區拿好處,講白│ │ │ │ │一點手段是很殘暴、惡劣的│ │ │ │ │,做那不是人做的事…只有│ │ │ │ │這對夫妻檔7 月半鴨不知死│ │ │ │ │活,你們想玩可以,我莊順│ │ │ │ │天放棄賺錢工作不做,陪你│ │ │ │ │們玩大一點的…那整個社區│ │ │ │ │都在你們掌控之中,我很明│ │ │ │ │白的告訴你們這些在危害社│ │ │ │ │區、居心不良的人,你們可│ │ │ │ │以霸占社區多久一輩子嗎,│ │ │ │ │那是不可能的,我會慢慢跟│ │ │ │ │你們玩,玩到你們都入罪,│ │ │ │ │不信可以試試看… │ ├──┼──────┼───────┼────────────┤ │ 14 │104 年2 月8 │以莊順天在臺灣│…他們夫妻在佈局欄杆更換│ │ │日某時許 │士林地方法院10│想賺一筆…違法霸佔管理委│ │ │ │3 年度士簡字第│員會還作威作虎(按:應為│ │ │ │1129號損害賠償│「福」之誤)、亂花住戶辛│ │ │ │事件中提出之10│苦賺的錢繳的管理費…到了│ │ │ │4 年1 月6 日「│無法無天的地步…對社區的│ │ │ │刑事附帶民事被│危害三天三夜也講不完…他│ │ │ │求償答辯理由書│們是為富不仁,比土匪還可│ │ │ │狀」內容為底稿│惡… │ │ │ │,續以電腦打字│ │ │ │ │方式製作 │ │ ├──┼──────┼───────┼────────────┤ │ 14 │104年4月23日│以電腦打字方式│他們夫妻公器私用還說自己│ │ │某時許 │製作 │很清廉,清廉個屁…虛報浮│ │ │ │ │報低價高報…他們夫妻會落│ │ │ │ │到今天下場是被自己的貪念│ │ │ │ │所害…還把持、霸佔第六屆│ │ │ │ │管委會這叫清廉,叫可恥好│ │ │ │ │不好…他們就是這種人,以│ │ │ │ │(按:應為「已」之誤)經│ │ │ │ │騙習慣了…兩夫妻輪流當主│ │ │ │ │委3 年、可恥、惡劣…我們│ │ │ │ │社區被他們夫妻搞的在保全│ │ │ │ │業名稱很臭、招標不易…他│ │ │ │ │之前有在第四屆查到他們夫│ │ │ │ │妻帳有誤差30幾萬元…是說│ │ │ │ │請潘襄理回去跟他老闆講這│ │ │ │ │事,范成洵他腦袋有問題想│ │ │ │ │錢想瘋了…范成洵及許雪慧│ │ │ │ │很奸詐第四屆保固內不叫建│ │ │ │ │商維修等保固期過了在(按│ │ │ │ │:應為「再」之誤)花大家│ │ │ │ │的錢維修可惡…他們三人要│ │ │ │ │賺這種黑心錢…這叫恐嚇取│ │ │ │ │財、惡劣、可恥… │ └──┴──────┴───────┴────────────┘ 附表二: ┌──┬──────┬───────┬───────────────┬─────┬─────┐ │編號│時間 │製作方式 │妨害名譽之文字內容 │全文內容 │備註 │ ├──┼──────┼───────┼───────────────┼─────┼─────┤ │ 1 │103年6月14日│於新北市政府工│因為之前范成洵及許雪慧…他們兩│詳臺灣士林│即附表一編│ │ │某時許 │務局102年9月27│個是無能又缺德的人,只想A 住戶│地方法院檢│號1 │ │ │ │日北工寓字第10│及社區的錢…1 次工程分3 次請款│察署103 年│ │ │ │ │00000000號函影│,真奸詐,嚴重違法,聽說他們夫│度他字第29│ │ │ │ │本上以手寫加註│妻最近很欠錢,大家小心社區大筆│42號卷(下│ │ │ │ │文字方式製作 │錢不要被他們A 走了,別的社區跟│稱他字卷)│ │ │ │ │ │我們一樣情形有被A 走1,000 多萬│第120 頁 │ │ ├──┼──────┼───────┼───────────────┼─────┼─────┤ │ 2 │103年6月16日│以手寫文字方式│講到這個磁磚范成洵及許雪慧真的│詳他字卷第│即附表一編│ │ │某時許 │製作 │有夠黑心…如果有交接給第四屆主│121 頁 │號2 之1 │ │ │ │ │委范成洵,他們夫妻故意不叫建商│ │ │ │ │ │ │維修,等保固期過了再花大家的錢│ │ │ │ │ │ │修理,賺回扣… │ │ │ │ │ │ ├───────────────┼─────┼─────┤ │ │ │ │…說不定社區有白手套,在喬一些│詳他字卷第│即附表一編│ │ │ │ │社區的維修,去問他們夫妻。…我│122 頁 │號2 之2 │ │ │ │ │說我們把社區的一些維修交給他們│ │ │ │ │ │ │夫妻去幫忙社區向建商爭取,好比│ │ │ │ │ │ │把我們的錢交到小偷的手上一樣。│ │ │ │ │ │ │…兩個夫妻一直在騙所有住戶,我│ │ │ │ │ │ │說騙子永遠是騙子,狗改不了吃糞│ │ │ │ │ │ │…1 個當主委,1 個當財委,國庫│ │ │ │ │ │ │通黨庫,到時候社區的錢之前不是│ │ │ │ │ │ │從台銀搬到台新,也沒有經過區大│ │ │ │ │ │ │同意,在(按:應為「再」之誤)│ │ │ │ │ │ │來搬到他們的口袋去了… │ │ │ ├──┼──────┼───────┼───────────────┼─────┼─────┤ │ 3 │103年6月19日│以手寫文字方式│⑴…他們很壞有好處都自己2 個及│詳他字卷第│即附表一編│ │ │某時許 │製作 │ 1 個白手套拿走了,其他委員只│123 頁 │號3 │ │ │ │ │ 是背黑鍋的而以… │ │ │ │ │ │ │⑵我是第五屆的委員當了4 個多月│ │ │ │ │ │ │ 就被他們夫妻叫我不要做了,因│ │ │ │ │ │ │ 為我擋人財路,我也背了1 次黑│ │ │ │ │ │ │ 鍋就是機車道的鐵捲門壞了要修│ │ │ │ │ │ │ 理…我要說的是鐵捲門東西都在│ │ │ │ │ │ │ 上面沒有扳下來怎麼報價,騙很│ │ │ │ │ │ │ 大。 │ │ │ │ │ │ │⑶…像欄杆更換差點被范成洵及許│ │ │ │ │ │ │ 雪慧叫我們住戶出錢修理… │ │ │ ├──┼──────┼───────┼───────────────┼─────┼─────┤ │ 4 │103年7月14日│於普羅旺斯社區│…他們夫妻很壞腦袋瓜只想A 社區│詳他字卷第│即附表一編│ │ │前某日 │管理委員會103 │、住戶的錢,像A 棟磁磚有1,283 │125 頁 │號4 │ │ │ │年6 月12日之公│塊空心,他故意叫機電去劃,只劃│ │ │ │ │ │告影本上以手寫│了300 多塊,鐵欄杆沒有被A 走,│ │ │ │ │ │加註文字方式製│現在想A 磁磚,你們夫妻賺了回扣│ │ │ │ │ │作 │,還要修理店面,真是貓狗不如畜│ │ │ │ │ │ │…進行鐵欄杆更換有5 家報價,建│ │ │ │ │ │ │商也有,其中1 家是他們夫妻找的│ │ │ │ │ │ │,建商報價是800 多萬,158 號3 │ │ │ │ │ │ │樓說他們夫妻廠商報價是1,000 多│ │ │ │ │ │ │萬,他們夫妻堅持要用找來的那家│ │ │ │ │ │ │,有1 次跟建商的協調會議,他們│ │ │ │ │ │ │夫妻故意叫其中1 位委員說,請建│ │ │ │ │ │ │商出吊車及更換工資,住戶出欄杆│ │ │ │ │ │ │的錢,有公告出來這些資料,就是│ │ │ │ │ │ │這樣來的,黑心到極點連這種錢也│ │ │ │ │ │ │敢賺…因為他們夫妻知法玩法… │ │ │ ├──┼──────┼───────┼───────────────┼─────┼─────┤ │ 5 │103年7月14日│以部分電腦打字│⑴我們社區有236 戶至少有233 戶│詳他字卷第│即附表一編│ │ │前某日 │及部分手寫文字│ 是好人,但卻被3 個壞人玩的團│126 頁 │號5 │ │ │ │方式製作 │ 團轉…因為它(按:應為「他」│ │ │ │ │ │ │ 之誤)們3 個壞人把我們233 戶│ │ │ │ │ │ │ 給賣了我們還要幫它(按:應為│ │ │ │ │ │ │ 「他」之誤)們數錢。 │ │ │ │ │ │ │⑵…我102 年9 月初離職第五屆委│ │ │ │ │ │ │ 員職務,我有寫離職書沒有公告│ │ │ │ │ │ │ ,因為范成洵及許雪慧叫我不要│ │ │ │ │ │ │ 做委員,因為他們3 個壞人已經│ │ │ │ │ │ │ 找好158 號3 樓接財委準備進行│ │ │ │ │ │ │ 1 件重大的事就是社區要更換鐵│ │ │ │ │ │ │ 欄杆想從中穫(按:應為「獲」│ │ │ │ │ │ │ 之誤)利…我覺得他們夫妻又在│ │ │ │ │ │ │ 亂搞…從102/7/31-102/9/22有│ │ │ │ │ │ │ 5 家工廠報價是他們夫妻在102 │ │ │ │ │ │ │ 年12左右拿給我的說158 號3 樓│ │ │ │ │ │ │ 找來的每個欄杆都比建商少1,00│ │ │ │ │ │ │ 0 左右說他想賺,後來我103 年│ │ │ │ │ │ │ 5 月中有問158 號3 樓,他說5 │ │ │ │ │ │ │ 家中有1 家是夫妻倆找來的,15│ │ │ │ │ │ │ 8 號3 樓說他們夫妻堅持要用他│ │ │ │ │ │ │ 們找來的那家… │ │ │ │ │ │ │⑶…102 年11月社區有1 次跟建商│ │ │ │ │ │ │ 協調會…會議中有人故意說叫建│ │ │ │ │ │ │ 商出吊車與工資,欄杆錢住戶出│ │ │ │ │ │ │ ,黑心到極點這種錢也敢賺… │ │ │ │ │ │ │⑷…那之前范成洵及許雪慧跟白手│ │ │ │ │ │ │ 套計劃叫我們住戶出全部欄杆的│ │ │ │ │ │ │ 錢不就破功,不管住戶出幾成,│ │ │ │ │ │ │ 一定是建商找人維修,他們沒得│ │ │ │ │ │ │ 賺,後來103 年1 月3 日請議員│ │ │ │ │ │ │ 、立法委員幫忙社區住戶爭取維│ │ │ │ │ │ │ 修。 │ │ │ ├──┼──────┼───────┼───────────────┼─────┼─────┤ │ 6 │103年7月14日│以手寫文字方式│最近我們社區好像又多了幾個壞人│詳他字卷第│即附表一編│ │ │某時許 │製作 │在危害社區,103 年6 月28日晚間│128 頁 │號6 │ │ │ │ │許雪慧當主委開管委會本人19點35│ │ │ │ │ │ │分左右到會場,委員會成員只有許│ │ │ │ │ │ │雪慧、范成洵、林彩瑩(按:應為│ │ │ │ │ │ │「采瀅」之誤),出席理論上是不│ │ │ │ │ │ │成會的,當初我在103 年6 月18日│ │ │ │ │ │ │申請社區一些資料,許雪慧、范成│ │ │ │ │ │ │洵都不給我,因為公告開會沒有內│ │ │ │ │ │ │容,我有問總幹事開A 錢大會是不│ │ │ │ │ │ │是…後來范成洵罵我是混蛋東西,│ │ │ │ │ │ │說、保全、總幹事都是我逼走的,│ │ │ │ │ │ │很可惡除了會A 錢還污賴我… │ │ │ ├──┼──────┼───────┼───────────────┼─────┼─────┤ │ 7 │103年7月20日│以部分電腦打字│…范成洵及許雪慧已經危害社區至│詳他字卷第│即附表一編│ │ │某時許 │及部分手寫文字│少有兩年多了,他們不是在幫社區│129 至130 │號7 │ │ │ │方式製作 │所有住戶的忙,而是在拿建商的缺│頁 │ │ │ │ │ │失換現金放進自己口袋的不安好心│ │ │ │ │ │ │的人士…我說要講他們夫妻在社區│ │ │ │ │ │ │做的壞事,三天三夜也講不完。我│ │ │ │ │ │ │就在結尾的時候,請警察寫這些只│ │ │ │ │ │ │是十分之一而已…。有些住戶可能│ │ │ │ │ │ │會認為大家想當委員是為了收廠商│ │ │ │ │ │ │回扣,在社區撈錢。其實我們第一│ │ │ │ │ │ │屆、第二屆還住在社區的,除了他│ │ │ │ │ │ │們夫妻兩個之外,其他人都是清白│ │ │ │ │ │ │的…沒有A 走住戶半毛錢…他們夫│ │ │ │ │ │ │妻為了在社區能夠當上主委、副主│ │ │ │ │ │ │委、財委、監委位子,范成洵100 │ │ │ │ │ │ │年9 月中以贈與方式將房子過戶名│ │ │ │ │ │ │下,許雪慧101 年1 月中也以贈與│ │ │ │ │ │ │方式將房子過戶名下。因為我們普│ │ │ │ │ │ │羅旺斯住戶規約只有區分所有權人│ │ │ │ │ │ │才能當主、副、財、監,所以他們│ │ │ │ │ │ │這麼做了,不安好心… │ │ │ ├──┼──────┼───────┼───────────────┼─────┼─────┤ │ 8 │103年8月2日 │以部分電腦打字│…其實第四屆、第五屆范成洵當主│詳他字卷第│即附表一編│ │ │某時許 │及部分手寫文字│委許雪慧當財委及監委幹了很多壞│127 頁 │號8 │ │ │ │方式製作 │事,藏了一拖拉庫建商跟社區往來│ │ │ │ │ │ │文件,及新北市政府發函管委會的│ │ │ │ │ │ │文件,都沒有公告… │ │ │ ├──┼──────┼───────┼───────────────┼─────┼─────┤ │ 9 │103年8月5日 │以部分電腦打字│⑴…後來范成洵及許雪慧很霸道的│詳他字卷第│即附表一編│ │ │某時許 │及部分手寫文字│ 叫我不要當委員…就因為我擋人│131 至133 │號10 │ │ │ │方式製作 │ 財路。有1 次在跟建商開協調會│頁 │ │ │ │ │ │ 他們夫妻故意叫施承洋講說請建│ │ │ │ │ │ │ 商出吊車及根(按:應為「更」│ │ │ │ │ │ │ 之誤)換工資就好,住戶社區出│ │ │ │ │ │ │ 欄杆的錢有公告出來,因為之前│ │ │ │ │ │ │ 有5 家報價,建商是800 多萬,│ │ │ │ │ │ │ 他們夫妻找來的是1,000 多萬,│ │ │ │ │ │ │ 158 號3 樓財委說他們夫妻堅持│ │ │ │ │ │ │ 要用他們1,000 多萬的維修賺差│ │ │ │ │ │ │ 價… │ │ │ │ │ │ │⑵…他們多次4 人…決定增設監視│ │ │ │ │ │ │ 器,並撥款給廠商,他們4 人涉│ │ │ │ │ │ │ 及…侵占…罪嫌。 │ │ │ ├──┼──────┼───────┼───────────────┼─────┼─────┤ │ 10 │103年8月12日│以手寫文字方式│…他們夫妻勾結林煌斌,在103 年│詳他字卷第│即附表一編│ │ │某時許 │製作 │5 月1 日就讓正陽工寓大廈管理公│134 頁 │號11 │ │ │ │ │司進駐,進行五鬼搬運,我們社區│ │ │ │ │ │ │花錢請林煌斌當他們的保標…沒有│ │ │ │ │ │ │壞也被你們這些想A 錢的人,放到│ │ │ │ │ │ │壞了,多運轉幾次,把有壞的小零│ │ │ │ │ │ │件換一下就好錢找龍福出。 │ │ │ ├──┼──────┼───────┼───────────────┼─────┼─────┤ │ 11 │103年10月上 │以手寫文字方式│…鐵欄杆明知是建商使用材質不對│詳他字卷第│即附表一編│ │ │旬前某日 │製作 │,卻佈局第五屆委員會叫施承洋出│135 至136 │號12 │ │ │ │ │賣所有住戶,在跟建商的協調會,│頁 │ │ │ │ │ │故意講說請建商出吊車及更換工資│ │ │ │ │ │ │就好,住戶出鐵欄杆的錢,把我們│ │ │ │ │ │ │住戶的權利給出賣了…現在一些社│ │ │ │ │ │ │區聽說都有這種情形,主委、總幹│ │ │ │ │ │ │事,互相勾結,做甚麼事都要收人│ │ │ │ │ │ │家廠商回扣,不然沒有做的份,這│ │ │ │ │ │ │叫無本生意,更可惡的是紙上作業│ │ │ │ │ │ │請領金錢,我有證據會去告。 │ │ │ ├──┼──────┼───────┼───────────────┼─────┼─────┤ │ 12 │103年10月26 │以手寫文字方式│…講到這對夫妻天就黑了一邊,違│詳他字卷第│即附表一編│ │ │日某時許 │製作 │法霸占管委會不幫住戶向建商爭取│137 至139 │號13 │ │ │ │ │社區的公共設施維修也就算了,還│頁 │ │ │ │ │ │佈局要自己找人維修,想從中獲取│ │ │ │ │ │ │不法利益…他們每次都公告說管委│ │ │ │ │ │ │會幫社區爭取維修、欄杆、磁磚,│ │ │ │ │ │ │騙死人不償命的惡劣夫妻檔,都是│ │ │ │ │ │ │我莊順天在破壞他們夫妻的陰謀,│ │ │ │ │ │ │賺不到做白工。… │ │ │ ├──┼──────┼───────┼───────────────┼─────┼─────┤ │ 13 │104 年2 月8 │以莊順天在臺灣│…管委會公告請A 、B 棟住戶可以│詳偵字第94│即附表一編│ │ │日某時許 │士林地方法院10│去旁聽,要講二棟梯廳磁磚修理事│48號卷第8 │號14 │ │ │ │3 年度士簡字第│情,因為我很關心社區的一些維修│至11頁 │ │ │ │ │1129號損害賠償│,因為他們夫妻想從中動手腳撈好│ │ │ │ │ │事件中提出之10│處…他們夫妻在佈局欄杆更換想賺│ │ │ │ │ │4 年1 月6 日「│一筆…他們是為富不仁,比土匪還│ │ │ │ │ │刑事附帶民事被│可惡… │ │ │ │ │ │求償答辯理由書│ │ │ │ │ │ │狀」內容為底稿│ │ │ │ │ │ │,續以電腦打字│ │ │ │ │ │ │方式製作 │ │ │ │ ├──┼──────┼───────┼───────────────┼─────┼─────┤ │ 14 │104年4月23日│以電腦打字方式│…虛報浮報低價高報,沒壞也換的│詳偵字第86│即附表一編│ │ │某時許 │製作 │東西也有…他們夫妻會落到今天下│47號卷第6 │號15 │ │ │ │ │場是被自己的貪念所害…他們就是│至10頁 │ │ │ │ │ │這種人,已經騙習慣了…有這麼一│ │ │ │ │ │ │說,說有人跟建商說缺失不用修太│ │ │ │ │ │ │多,把錢進到私人口袋就好…不像│ │ │ │ │ │ │第六屆胡搞瞎搞,只想撈好處…當│ │ │ │ │ │ │時會中建商潘襄理沒有答應同意免│ │ │ │ │ │ │費更換欄杆,因為他又不是老闆,│ │ │ │ │ │ │怎麼可能會中會同意,是說請潘襄│ │ │ │ │ │ │理回去跟他老闆講這事,范成洵他│ │ │ │ │ │ │腦袋有問題想前想瘋了…鐵欄杆那│ │ │ │ │ │ │要自己出錢維修,是有人出賣所有│ │ │ │ │ │ │住戶才變成這樣…是在102 年7 月│ │ │ │ │ │ │29日潘襄理及主任到社區召開協調│ │ │ │ │ │ │會,他們夫妻勾結施承洋叫他講說│ │ │ │ │ │ │,請建商出吊車及更換工資,社區│ │ │ │ │ │ │及住戶出欄杆的錢…范成洵及許雪│ │ │ │ │ │ │慧很奸詐第四屆保固內不叫建商維│ │ │ │ │ │ │修等保固期過了在(按:應為「再│ │ │ │ │ │ │」之誤)花大家的錢維修可惡…范│ │ │ │ │ │ │成洵、許雪慧及施承洋3 人要住戶│ │ │ │ │ │ │出欄杆的錢這事百分之百確定的,│ │ │ │ │ │ │他們3 人要賺這種黑心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