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4年度附民字第9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11 月 30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 104年度附民字第95號原 告 許雪慧 被 告 莊順天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本院104 年度易字第276 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本院於民國104 年11月13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貳萬元,及自民國一○四年四月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 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伊與被告均係位在新北市淡水區新市○路0 段000 號「普羅旺斯社區」(下稱普羅旺斯社區)之住戶,伊並曾擔任普羅旺斯社區第六屆管理委員會(下稱管委會)主任委員,詎被告因社區管理事務與伊意見不合而心生不滿,竟基於意圖散布於眾之犯意,先於不詳時間、地點,製作如附表一所示不實內容之文件後,再自民國103 年6 月14日起迄103 年10月26日止,分別投遞上開文件至普羅旺斯社區共230 餘戶之住戶信箱內而散布之,使不特定之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侵害伊之名譽權。為此,依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第195 條第1 項規定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㈠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5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 計算之利息;㈡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則以:原告與訴外人即原告配偶范成洵長期霸佔管委會,伊所指述之事均為社區公共事務,係呼籲社區住戶站出來捍衛自己權利,且屬實在,未誹謗原告等語,資為抗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三、按附帶民事訴訟之判決,應以刑事訴訟判決所認定之事實為據,刑事訴訟法第500 條前段定有明文。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104 年度偵字第626 號),並由本院以104 年度易字第276 號妨害名譽案件審理在案。嗣原告於104 年3 月30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本院並於104 年11月13日言詞辯論終結。是以,本件損害賠償事件既屬附帶民事訴訟,且原告迄至本件言詞辯論終結前均未捨棄其請求,揆諸上開規定,自應以本院104 年度易字第276 號傷害案件所認定之事實為據。 四、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第195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又名譽有無受損害,應以社會上對個人評價是否貶損作為判斷之依據,苟其行為足以使他人在社會上之評價受到貶損,不論其為故意或過失,均可構成侵權行為,其行為不以廣佈於社會為必要,僅使第三人知悉其事,亦足當之(最高法院90年台上字第646 號判例意旨參照)。經查: ㈠兩造均為普羅旺斯社區住戶,原告並曾擔任普羅旺斯社區第四屆管委會財務委員、先後擔任第五屆管委會副主任委員、監察委員,暨第六屆管委會主任委員,原告配偶范成洵則擔任第四、五屆管委會主任委員及第六屆管委會監察委員。緣普羅旺斯社區第四屆管委會之管理委員任期係自101 年5 月1 日起至102 年4 月30日止,第五屆管委會之管理委員任期為自102 年5 月1 日起至103 年4 月30日止,第六屆管委會之管理委員任期則自103 年5 月1 日起至104 年4 月30日止;被告曾任第五屆管委會管理委員,惟於任期屆滿前即辭任。而普羅旺斯社區管委會自101 年4 月間起,即迭就公共區域磁磚疑似因鄰隔建案施作致生空心、破損現象暨住戶專有部分鐵欄杆鏽蝕等瑕疵問題,提出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第四、五屆管委會亦屢與負責鄰隔建案之總廣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總廣建設公司)或普羅旺斯社區之建商佳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佳晟建設公司)交涉修繕事宜;後第五屆管委會於102 年7 月29日與佳晟建設公司就鐵欄杆問題進行協商,合意由佳晟建設公司支付更換鐵欄杆之吊車與工資等施工費用,普羅旺斯社區住戶則須支付鐵欄杆材料費用,第五屆管委會遂尋覓廠商報價,復於102 年12月14日公告含建商在內共計5 家廠商之報價;俟因第五屆管委會向民意代表陳情,經民意代表於103 年1 月3 日介入協調,佳晟建設公司乃同意無償修繕鐵欄杆。又第五屆管委會前曾於102 年6 月23日決議修繕社區車道鐵捲門,並指派被告擔任監工;於102 年10月3 日決議增設地下室車道及機房監視器共計4 台,費用3 萬2,970 元,於103 年3 月14日以地下室物品遭竊及車輛擦撞刮傷為由,決議增設地下室監視器10台,費用9 萬7,440 元,復於103 年3 月24日以戶外監視器年久失修為由,決議更新戶外監視器9 台,費用9 萬2,925 元,並均陸續安裝完畢。詎被告因就社區管理、修繕事務與原告及范成洵意見不合,且不滿原告連任多屆管委會重要職務,竟意圖散布於眾,基於誹謗之犯意,先於不詳時、地,以附表二編號1 至12所示方式,製作載有附表二編號1 至12所示內容之文件,明指或影射原告及范成洵藉社區磁磚、鐵欄杆維修事宜賺取回扣,及以違法請領監視器增設款、虛偽報價鐵捲門修繕費用、勾結正陽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有限公司(下稱正陽管理公司)總幹事林煌斌等方式,獲取價差等好處與A 社區及住戶之錢、淘空社區資產等不實事實,並接續於附表二編號1 至12所示時間,先後投遞上開文件至普羅旺斯社區共230 餘戶住戶之信箱內,使該社區特定多數住戶均得共見共聞,以此方式指摘上開足以毀損原告名譽之事等情,業經本院以104 年度易字第276 號妨害名譽案件認定在案,有上開刑事判決書可按,足認被告指摘上揭不實事實,依一般社會通念,確足以貶損原告之社會評價,而使原告受到他人憎惡、蔑視、嘲笑、或不齒與其來往,構成不法侵害原告名譽之侵權行為,自應負損害賠償之責。被告執前詞辯稱:伊所指述之事均為社區公共事務,係呼籲社區住戶站出來捍衛自己權利,且屬實在,未誹謗原告云云,無足憑採。 ㈡至原告主張:除附表二各編號所示內容外,被告所投遞文件中如附表一各編號所載其餘內容,亦構成對原告名譽權之侵害云云。然此部分業經本院認尚不構成誹謗罪,而不另為無罪之諭知,亦有前揭刑事判決書可據。是原告前揭主張,即非可取。 五、按不法侵害他人之人格權,被害人受有非財產上損害,請求加害人賠償相當金額之慰撫金時,法院對於慰撫金之量定,應斟酌實際加害情形、所造成之影響、被害人痛苦之程度、兩造之身分地位經濟情形及其他各種狀況,以核定相當之數額(最高法院47年度台上字第1221號、51年度台上字第223 號判例意旨參照)。查被告以投遞文件至普羅旺斯社區共230 餘戶住戶信箱之方式,散布前開足以貶損原告社會上評價之文件,堪認原告精神上應受有相當之痛苦。本院審酌原告為大學肄業,從事貿易工作長達30年,並曾任公司負責人,103 年間年收入約300 萬元,被告則為高職畢業,從事汽車修護工作,每月收入4 、5 萬元等情,為兩造陳明在卷(見本院104 年度附民字第95號卷,下稱附民卷,第87頁),及兩造所得、財產狀況(見本院卷第13至32頁),可知原告之經濟能力實較被告為佳等身分地位、資力;被告上揭加害情節;暨原告所受之痛苦等一切情狀,認原告請求被告賠償精神慰撫金以12萬元為適當,逾此部分之請求,則尚非妥適,而無理由。 六、末按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人起訴而送達訴狀,或依督促程序送達支付命令,或為其他相類之行為者,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民法第229 條第2 項、第233 條第1 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又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5 ,亦為同法第203 條所明定。本件原告於104 年3 月30日起訴,起訴狀繕本於104 年4 月7 日送達予被告,此有本院送達證書可證(見附民卷第10頁),是原告就前開得請求之金額,併請求被告給付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104 年4 月8 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法定利率週年利率百分之5 計算之利息,亦屬有據。 七、從而,原告本於前揭原因事實,依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第195 條第1 項規定,請求被告給付12萬元,及自104 年4 月8 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 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範圍之請求,則無理由,應予駁回。 八、按所命給付之金額或價額未逾50萬元之判決,法院應依職權告宣假執行,民事訴訟法第389 條第1 項第5 款定有明文。經核本判決所命被告給付之金額為12萬元,尚未逾50萬元,揆諸前揭規定,應依職權命假執行。至本件原告敗訴部分,其假執行之聲請即失所附麗,應併予駁回。 九、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所提證據,經本院審酌後,認於判決結果均不生影響,爰不一一予以論駁贅述,附此敘明。 十、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一部為有理由,一部為無理由,依刑事訴訟法第502 條、第491 條,民事訴訟法第79條、第389 條第1 項第5 款,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30 日刑事第五庭法 官 李佳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但本判決非對於刑事訴訟之判決有上訴時,不得上訴。 書記官 陳羿方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30 日附表一: ┌──┬──────┬───────┬────────────┐ │編號│時間 │製作方式 │內容 │ ├──┼──────┼───────┼────────────┤ │ 1 │103年6月14日│於新北市政府工│因為之前范成洵及許雪慧…│ │ │某時許 │務局102年9月27│他們兩個是無能又缺德的人│ │ │ │日北工寓字第10│,只想A 住戶及社區的錢…│ │ │ │00000000號函影│1 次工程分3 次請款,真奸│ │ │ │本上以手寫加註│詐,嚴重違法,聽說他們夫│ │ │ │文字方式製作 │妻最近很欠錢,大家小心社│ │ │ │ │區大筆錢不要被他們A 走了│ │ │ │ │,別的社區跟我們一樣情形│ │ │ │ │有被A 走1,000 多萬的。 │ ├──┼──────┼───────┼────────────┤ │ 2 │103年6月16日│以手寫文字方式│講到這個磁磚范成洵及許雪│ │ │某時許 │製作 │慧真的有夠黑心…如果有交│ │ │ │ │接給第四屆主委范成洵,他│ │ │ │ │們夫妻故意不叫建商維修,│ │ │ │ │等保固期過了再花大家的錢│ │ │ │ │修理,賺回扣… │ │ │ │ ├────────────┤ │ │ │ │…說不定社區有白手套,在│ │ │ │ │喬一些社區的維修,去問他│ │ │ │ │們夫妻。…我說我們把社區│ │ │ │ │的一些維修交給他們夫妻去│ │ │ │ │幫忙社區向建商爭取,好比│ │ │ │ │把我們的錢交到小偷的手上│ │ │ │ │一樣。…兩個夫妻一直在騙│ │ │ │ │所有住戶,我說騙子永遠是│ │ │ │ │騙子,狗改不了吃糞,現在│ │ │ │ │他們1 個當主委,1 個當財│ │ │ │ │委,第四屆范成洵當主委,│ │ │ │ │許雪慧當財委,第五屆范成│ │ │ │ │洵當主委許雪慧當監委,有│ │ │ │ │夠貪心,連續當了2 屆,還│ │ │ │ │繼續當第三屆嚴重違法,1 │ │ │ │ │個當主委,1 個當財委,國│ │ │ │ │庫通黨庫,到時候社區的錢│ │ │ │ │之前不是從台銀搬到台新,│ │ │ │ │也沒有經過區大同意,在(│ │ │ │ │按:應為「再」之誤)來搬│ │ │ │ │到他們的口袋去了… │ ├──┼──────┼───────┼────────────┤ │ 3 │103年6月19日│以手寫文字方式│⑴…他們很壞有好處都自己│ │ │某時許 │製作 │ 2 個及1 個白手套拿走了│ │ │ │ │ ,其他委員只是背黑鍋的│ │ │ │ │ 而已… │ │ │ │ │⑵我是第五屆的委員當了4 │ │ │ │ │ 個多月就被他們夫妻叫我│ │ │ │ │ 不要做了,因為我擋人財│ │ │ │ │ 路,我也背了1 次黑鍋就│ │ │ │ │ 是機車道的鐵捲門壞了要│ │ │ │ │ 修理…我要說的是鐵捲門│ │ │ │ │ 東西都在上面沒有扳下來│ │ │ │ │ 怎麼報價,騙很大。 │ │ │ │ │⑶…像欄杆更換差點被范成│ │ │ │ │ 洵及許雪慧叫我們住戶出│ │ │ │ │ 錢修理… │ ├──┼──────┼───────┼────────────┤ │ 4 │103年7月14日│於普羅旺斯管委│他們夫妻嚴重違法霸占整個│ │ │前某日 │會103年6月12日│管委會,他們夫妻很壞腦袋│ │ │ │之公告影本上以│瓜只想A 社區、住戶的錢,│ │ │ │手寫加註文字方│像A 棟磁磚有1,283 塊空心│ │ │ │式製作 │,他故意叫機電去劃,只劃│ │ │ │ │了300 多塊,鐵欄杆沒有被│ │ │ │ │A 走,現在想A 磁磚,你們│ │ │ │ │夫妻賺了回扣,還要修理店│ │ │ │ │面,真是貓狗不如畜…進行│ │ │ │ │鐵欄杆更換有5 家報價,建│ │ │ │ │商也有,其中1 家是他們夫│ │ │ │ │妻找的,建商報價是800 多│ │ │ │ │萬,158 號3 樓說他們夫妻│ │ │ │ │廠商報價是1,000 多萬,他│ │ │ │ │們夫妻堅持要用找來的那家│ │ │ │ │,有1 次跟建商的協調會議│ │ │ │ │,他們夫妻故意叫其中1 位│ │ │ │ │委員說,請建商出吊車及更│ │ │ │ │換工資,住戶出欄杆的錢,│ │ │ │ │有公告出來這些資料,就是│ │ │ │ │這樣來的,黑心到極點連這│ │ │ │ │種錢也敢賺…因為他們夫妻│ │ │ │ │知法玩法…有正義感的想幫│ │ │ │ │忙社區的的我有多資料要打│ │ │ │ │字他們夫妻幹的壞事,我說│ │ │ │ │你們夫妻很可惡利用管委會│ │ │ │ │在修理我們社區的店家,以│ │ │ │ │後在(按:應為「再」之誤│ │ │ │ │)講給大家聽怎麼一回事,│ │ │ │ │他們跟店面有恩怨情仇…不│ │ │ │ │用受你們夫妻欺負。 │ ├──┼──────┼───────┼────────────┤ │ 5 │103年7月14日│以部分電腦打字│⑴我們社區有236 戶至少有│ │ │前某日 │及部分手寫文字│ 233 戶是好人,但卻被3 │ │ │ │方式製作 │ 個壞人玩的團團轉…因為│ │ │ │ │ 它(按:應為「他」之誤│ │ │ │ │ )們3 個壞人把我們233 │ │ │ │ │ 戶給賣了我們還要幫它(│ │ │ │ │ 按:應為「他」之誤)們│ │ │ │ │ 數錢。 │ │ │ │ │⑵他們3 個人跟共產黨沒倆│ │ │ │ │ 樣第一分化第二竊取怎麼│ │ │ │ │ 說他?先把好人從管委會│ │ │ │ │ 趕走然後2 夫妻我不是有│ │ │ │ │ 說委託2 至3 份嗎再加上│ │ │ │ │ A 棟委員1 位正鈴委員這│ │ │ │ │ 樣才有7 位那委託書大部│ │ │ │ │ 分都是他們夫妻拿的這樣│ │ │ │ │ 管委會就過半也可以開會│ │ │ │ │ 決定住戶的生死決定權在│ │ │ │ │ 他們夫妻身上他們有4 票│ │ │ │ │ 這大家懂了嗎? │ │ │ │ │⑶他們夫妻以為自己很聰明│ │ │ │ │ 一直在玩弄住戶及操縱管│ │ │ │ │ 委會…許雪慧就在幕後操│ │ │ │ │ 縱一切開會時他總是意見│ │ │ │ │ 最多也最霸道不講理罵總│ │ │ │ │ 幹事罵建設公司的李主任│ │ │ │ │ 真是橫材入灶做法…我10│ │ │ │ │ 2 年9 月初離職第五屆委│ │ │ │ │ 員職務,我有寫離職書沒│ │ │ │ │ 有公告,因為范成洵及許│ │ │ │ │ 雪慧叫我不要做委員,因│ │ │ │ │ 為他們3 個壞人已經找好│ │ │ │ │ 158 號3 樓接財委準備進│ │ │ │ │ 行一件重大的事就是社區│ │ │ │ │ 要更換鐵欄杆想從中穫利│ │ │ │ │ …我覺得他們夫妻又在亂│ │ │ │ │ 搞…102 年9 月初,它(│ │ │ │ │ 按:應為「他」之誤)們│ │ │ │ │ 夫妻叫我不要做委員,我│ │ │ │ │ 當時有與他們爭吵,但是│ │ │ │ │ 他們還是很霸道要我離職│ │ │ │ │ ,我心想反正現在管委會│ │ │ │ │ 開會到的也只有范成洵許│ │ │ │ │ 雪慧施承洋夏正鈴還有我│ │ │ │ │ 再加上委託書2 份這樣才│ │ │ │ │ 7 個可以開會2 份委託書│ │ │ │ │ 的人我都沒看過。 │ │ │ │ │⑷…黑心到極點這錢也敢賺│ │ │ │ │ … │ │ │ │ │⑸…那之前范成洵及許雪慧│ │ │ │ │ 跟白手套計劃叫我們住戶│ │ │ │ │ 出全部欄杆的錢不就破功│ │ │ │ │ ,不管住戶出幾成,一定│ │ │ │ │ 是建商找人維修,他們沒│ │ │ │ │ 得賺,後來103 年1 月3 │ │ │ │ │ 日請議員、立法委員幫忙│ │ │ │ │ 社區住戶爭取維修。好再│ │ │ │ │ 繼續違法霸占委員會。 │ ├──┼──────┼───────┼────────────┤ │ 6 │103年7月14日│以手寫文字方式│最近我們社區好像又多了幾│ │ │某時許 │製作 │個壞人在危害社區,103年6│ │ │ │ │月28日晚間許雪慧當主委開│ │ │ │ │管委會本人19點35分左右到│ │ │ │ │會場,委員會成員只有許雪│ │ │ │ │慧、范成洵、林彩瑩(按:│ │ │ │ │應為「采瀅」之誤),出席│ │ │ │ │理論上是不成會的,當初我│ │ │ │ │在103 年6 月18日申請社區│ │ │ │ │一些資料,許雪慧、范成洵│ │ │ │ │都不給我,因為公告開會沒│ │ │ │ │有內容,我有問總幹事開A │ │ │ │ │錢大會是不是…後來范成洵│ │ │ │ │罵我是混蛋東西,說、保全│ │ │ │ │、總幹事都是我逼走的,很│ │ │ │ │可惡除了會A 錢還污賴我,│ │ │ │ │他們在社區幹的壞事,我從│ │ │ │ │年頭告到年尾可能也告不完│ │ │ │ │,申請社區資料要1 個月,│ │ │ │ │都是他們規定的可惡夫妻檔│ │ │ │ │…人家下18層地獄,他們夫│ │ │ │ │妻加一加可能要下36層,不│ │ │ │ │信試試看。 │ ├──┼──────┼───────┼────────────┤ │ 7 │103年7月20日│以部分電腦打字│…范成洵及許雪慧已經危害│ │ │某時許 │及部分手寫文字│社區至少有兩年多了,他們│ │ │ │方式製作 │不是在幫社區所有住戶的忙│ │ │ │ │,而是在拿建商的缺失換現│ │ │ │ │金放進自己口袋的不安好心│ │ │ │ │的人士…我說要講他們夫妻│ │ │ │ │在社區做的壞事,三天三夜│ │ │ │ │也講不完。我就在結尾的時│ │ │ │ │候,請警察寫這些只是十分│ │ │ │ │之一而已…其實我們第一屆│ │ │ │ │、第二屆還住在社區的,除│ │ │ │ │了他們夫妻兩個之外,其他│ │ │ │ │人都是清白的…沒有A 走住│ │ │ │ │戶半毛錢…因為我們普羅旺│ │ │ │ │斯住戶規定只有區分所有權│ │ │ │ │人才能當主、副、財、監,│ │ │ │ │所以他們這麼做了,不安好│ │ │ │ │心…她許雪慧下午到地下室│ │ │ │ │B1罵了師父半小時…我說他│ │ │ │ │人很壞,在社區幹了很多壞│ │ │ │ │事,好人有好報,壞人會下│ │ │ │ │地獄… │ ├──┼──────┼───────┼────────────┤ │ 8 │103年7月31日│以手寫文字方式│…師父跟許雪慧講說要花錢│ │ │某時許 │製作 │主去洗車,但許雪慧還一直│ │ │ │ │罵他…我說他們兩夫妻在社│ │ │ │ │區掌權,為人不厚道,沒有│ │ │ │ │慈悲心,還很霸道,很看不│ │ │ │ │起我們的住戶…垃圾跟人家│ │ │ │ │簽約,還有分家庭跟營業垃│ │ │ │ │圾,人家還是有繳管理費,│ │ │ │ │垃圾分類完那有什麼垃圾,│ │ │ │ │亂來的夫妻檔,怎麼做我教│ │ │ │ │你們兩個,要就順便收一收│ │ │ │ │,不要拉倒,找別家更便宜│ │ │ │ │的。掌權惡整店面。…這樣│ │ │ │ │許雪慧還給小高5,000 元紅│ │ │ │ │包亂來。你們夫妻想在社區│ │ │ │ │胡搞瞎搞… │ ├──┼──────┼───────┼────────────┤ │ 9 │103年8月2日 │以部分電腦打字│…一些事情都許雪慧在做,│ │ │某時許 │及部分手寫文字│她很壞,人家保全公司合約│ │ │ │方式製作 │到期沒有可以續約,他說總│ │ │ │ │幹事藏了很多社區跟建商往│ │ │ │ │來的資料,再幫建商扣威翔│ │ │ │ │好幾十萬的服務費,我當時│ │ │ │ │有幫保全公司說話沒有用,│ │ │ │ │許雪慧很鴨霸,好人壞人一│ │ │ │ │看就知道…其實第四屆、第│ │ │ │ │五屆范成洵當主委許雪慧當│ │ │ │ │財委及監委幹了很多壞事,│ │ │ │ │藏了一拖拉庫建商跟社區往│ │ │ │ │來文件,及新北市政府發函│ │ │ │ │管委會的文件,都沒有公告│ │ │ │ │…接下來講社區監視器裝了│ │ │ │ │10支花了九萬柒仟肆佰肆拾│ │ │ │ │元,是因為他們夫妻跟之前│ │ │ │ │他們有留2 位保全1 位白天│ │ │ │ │,1 位夜巡,其中1 位鬧翻│ │ │ │ │了,說要砸他們的2 部BMW │ │ │ │ │的車才裝的,B1裝7 支,頂│ │ │ │ │樓6 支,管委會4 個人怎麼│ │ │ │ │可以決定花這筆錢,我要連│ │ │ │ │署住戶告你們貪污。 │ ├──┼──────┼───────┼────────────┤ │ 10 │103年8月5日 │以部分電腦打字│⑴…可是他們夫妻危害社區│ │ │某時許 │及部分手寫文字│ 已經3 年多,仗著他們有│ │ │ │方式製作 │ 權力及在地下室買了2 部│ │ │ │ │ BMW 車子擺放者(按:應│ │ │ │ │ 為「著」之誤)就到處罵│ │ │ │ │ 人及危害社區。第四屆范│ │ │ │ │ 成洵當主委,他老婆許雪│ │ │ │ │ 慧當財委,社區的財務報│ │ │ │ │ 表的帳短少了幾十萬被住│ │ │ │ │ 戶查到了,人家要申請查│ │ │ │ │ 帳的一些資料,他們很霸│ │ │ │ │ 道不讓住戶申請。 │ │ │ │ │⑵…他們夫妻強佔管委會 │ │ │ │ │⑶…後來范成洵及許雪慧很│ │ │ │ │ 霸道的叫我不要當委員…│ │ │ │ │ 就因為我擋人財路… │ │ │ │ │⑷…有圖利建商之嫌。 │ │ │ │ │⑸…他們夫妻很霸道…他們│ │ │ │ │ 夫妻霸道不同意… │ │ │ │ │⑹…所以他們是偽造文書…│ │ │ │ │⑺…他們多次4 人,范成洵│ │ │ │ │ 、許雪慧、林彩瑩(按:│ │ │ │ │ 應為「采瀅」之誤)、王│ │ │ │ │ 福安逕自召開社區管理委│ │ │ │ │ 員會並且4 人自己擅自決│ │ │ │ │ 定成會,並且讓林彩瑩單│ │ │ │ │ 任財委職務,且決定增設│ │ │ │ │ 監視器,並撥款給廠商,│ │ │ │ │ 他們4 人涉及背信、侵占│ │ │ │ │ 及偽造文書等罪嫌。 │ ├──┼──────┼───────┼────────────┤ │ 11 │103年8月12日│以手寫文字方式│…他們夫妻勾結林煌斌,在│ │ │某時許 │製作 │103 年5 月1 日就讓正陽工│ │ │ │ │寓大廈管理公司進駐,進行│ │ │ │ │五鬼搬運,我們社區花錢請│ │ │ │ │林煌斌當他們的保標…現在│ │ │ │ │管委會違法在先,又亂換東│ │ │ │ │西,到時候所有住戶都不認│ │ │ │ │帳,叫你們這些人出錢。開│ │ │ │ │會時我有意見要表達許雪慧│ │ │ │ │不讓我說…沒有壞也被你們│ │ │ │ │這些想A 錢的人,放到壞了│ │ │ │ │,多運轉幾次,把有壞的小│ │ │ │ │零件換一下就好錢找龍福出│ │ │ │ │。 │ ├──┼──────┼───────┼────────────┤ │ 12 │103年10月上 │以手寫文字方式│…幫社區所有住戶舉發他們│ │ │旬前某日 │製作 │夫妻在社區的不法…我說他│ │ │ │ │們夫妻在社區的做(按:應│ │ │ │ │為「作」)為,比製造黑心│ │ │ │ │油的人,還可惡十倍、百倍│ │ │ │ │,因為黑心油對我們人體的│ │ │ │ │危害,到現在也無法舉證,│ │ │ │ │可是他們夫妻對社區的危害│ │ │ │ │,我要講三天三夜也講不完│ │ │ │ │,不信的話,我下次出1 本│ │ │ │ │書給大家看,鐵欄杆明知是│ │ │ │ │建商使用材質不對,卻佈局│ │ │ │ │第五屆委員會叫施承洋出賣│ │ │ │ │所有住戶,在跟建商的協調│ │ │ │ │會,故意講說請建商出吊車│ │ │ │ │及更換工資就好,住戶出鐵│ │ │ │ │欄杆的錢,把我們住戶的權│ │ │ │ │利給出賣了…台北那麼大即│ │ │ │ │然找得到真是奇蹟,這是真│ │ │ │ │的,騙人嘴巴爛。現在一些│ │ │ │ │社區聽說都有這種情形,主│ │ │ │ │委、總幹事,互相勾結,做│ │ │ │ │甚麼事都要收人家廠商回扣│ │ │ │ │,不然沒有做的份,這叫無│ │ │ │ │本生意,更可惡的是紙上作│ │ │ │ │業請領金錢,我有證據會去│ │ │ │ │告。 │ ├──┼──────┼───────┼────────────┤ │ 13 │103年10月26 │以手寫文字方式│…講到這對夫妻天就黑了一│ │ │日某時許 │製作 │邊,違法霸占管委會不幫住│ │ │ │ │戶向建商爭取社區的共公設│ │ │ │ │施維修也就算了,還佈局要│ │ │ │ │自己找人維修,想從中獲取│ │ │ │ │不法利益…他們每次都公告│ │ │ │ │說管委會幫社區爭取維修、│ │ │ │ │欄杆、磁磚,騙死人不償命│ │ │ │ │的惡劣夫妻檔,都是我莊順│ │ │ │ │天在破壞他們夫妻的陰謀,│ │ │ │ │賺不到做白工。…不要讓這│ │ │ │ │對夫妻在社區以為自己在當│ │ │ │ │王,他們說了算…因為亂花│ │ │ │ │錢也只有我莊順天會去告你│ │ │ │ │們管委會的成員,亂槍打鳥│ │ │ │ │不相信打不到瞎了眼睛的小│ │ │ │ │鳥。…因為他們夫妻一直想│ │ │ │ │辦法要在社區拿好處,講白│ │ │ │ │一點手段是很殘暴、惡劣的│ │ │ │ │,做那不是人做的事…只有│ │ │ │ │這對夫妻檔7 月半鴨不知死│ │ │ │ │活,你們想玩可以,我莊順│ │ │ │ │天放棄賺錢工作不做,陪你│ │ │ │ │們玩大一點的…那整個社區│ │ │ │ │都在你們掌控之中,我很明│ │ │ │ │白的告訴你們這些在危害社│ │ │ │ │區、居心不良的人,你們可│ │ │ │ │以霸占社區多久一輩子嗎,│ │ │ │ │那是不可能的,我會慢慢跟│ │ │ │ │你們玩,玩到你們都入罪,│ │ │ │ │不信可以試試看… │ └──┴──────┴───────┴────────────┘ 附表二: ┌──┬──────┬───────┬───────────────┬─────┬─────┐ │編號│時間 │製作方式 │妨害名譽之文字內容 │全文內容 │備註 │ ├──┼──────┼───────┼───────────────┼─────┼─────┤ │ 1 │103年6月14日│於新北市政府工│因為之前范成洵及許雪慧…他們兩│詳臺灣士林│即附表一編│ │ │某時許 │務局102年9月27│個是無能又缺德的人,只想A 住戶│地方法院檢│號1 │ │ │ │日北工寓字第10│及社區的錢…1 次工程分3 次請款│察署103 年│ │ │ │ │00000000號函影│,真奸詐,嚴重違法,聽說他們夫│度他字第29│ │ │ │ │本上以手寫加註│妻最近很欠錢,大家小心社區大筆│42號卷(下│ │ │ │ │文字方式製作 │錢不要被他們A 走了,別的社區跟│稱他字卷)│ │ │ │ │ │我們一樣情形有被A 走1,000 多萬│第120 頁 │ │ ├──┼──────┼───────┼───────────────┼─────┼─────┤ │ 2 │103年6月16日│以手寫文字方式│講到這個磁磚范成洵及許雪慧真的│詳他字卷第│即附表一編│ │ │某時許 │製作 │有夠黑心…如果有交接給第四屆主│121 頁 │號2 之1 │ │ │ │ │委范成洵,他們夫妻故意不叫建商│ │ │ │ │ │ │維修,等保固期過了再花大家的錢│ │ │ │ │ │ │修理,賺回扣… │ │ │ │ │ │ ├───────────────┼─────┼─────┤ │ │ │ │…說不定社區有白手套,在喬一些│詳他字卷第│即附表一編│ │ │ │ │社區的維修,去問他們夫妻。…我│122 頁 │號2 之2 │ │ │ │ │說我們把社區的一些維修交給他們│ │ │ │ │ │ │夫妻去幫忙社區向建商爭取,好比│ │ │ │ │ │ │把我們的錢交到小偷的手上一樣。│ │ │ │ │ │ │…兩個夫妻一直在騙所有住戶,我│ │ │ │ │ │ │說騙子永遠是騙子,狗改不了吃糞│ │ │ │ │ │ │…1 個當主委,1 個當財委,國庫│ │ │ │ │ │ │通黨庫,到時候社區的錢之前不是│ │ │ │ │ │ │從台銀搬到台新,也沒有經過區大│ │ │ │ │ │ │同意,在(按:應為「再」之誤)│ │ │ │ │ │ │來搬到他們的口袋去了… │ │ │ ├──┼──────┼───────┼───────────────┼─────┼─────┤ │ 3 │103年6月19日│以手寫文字方式│⑴…他們很壞有好處都自己2 個及│詳他字卷第│即附表一編│ │ │某時許 │製作 │ 1 個白手套拿走了,其他委員只│123 頁 │號3 │ │ │ │ │ 是背黑鍋的而以… │ │ │ │ │ │ │⑵我是第五屆的委員當了4 個多月│ │ │ │ │ │ │ 就被他們夫妻叫我不要做了,因│ │ │ │ │ │ │ 為我擋人財路,我也背了1 次黑│ │ │ │ │ │ │ 鍋就是機車道的鐵捲門壞了要修│ │ │ │ │ │ │ 理…我要說的是鐵捲門東西都在│ │ │ │ │ │ │ 上面沒有扳下來怎麼報價,騙很│ │ │ │ │ │ │ 大。 │ │ │ │ │ │ │⑶…像欄杆更換差點被范成洵及許│ │ │ │ │ │ │ 雪慧叫我們住戶出錢修理… │ │ │ ├──┼──────┼───────┼───────────────┼─────┼─────┤ │ 4 │103年7月14日│於普羅旺斯社區│…他們夫妻很壞腦袋瓜只想A 社區│詳他字卷第│即附表一編│ │ │前某日 │管理委員會103 │、住戶的錢,像A 棟磁磚有1,283 │125 頁 │號4 │ │ │ │年6 月12日之公│塊空心,他故意叫機電去劃,只劃│ │ │ │ │ │告影本上以手寫│了300 多塊,鐵欄杆沒有被A 走,│ │ │ │ │ │加註文字方式製│現在想A 磁磚,你們夫妻賺了回扣│ │ │ │ │ │作 │,還要修理店面,真是貓狗不如畜│ │ │ │ │ │ │…進行鐵欄杆更換有5 家報價,建│ │ │ │ │ │ │商也有,其中1 家是他們夫妻找的│ │ │ │ │ │ │,建商報價是800 多萬,158 號3 │ │ │ │ │ │ │樓說他們夫妻廠商報價是1,000 多│ │ │ │ │ │ │萬,他們夫妻堅持要用找來的那家│ │ │ │ │ │ │,有1 次跟建商的協調會議,他們│ │ │ │ │ │ │夫妻故意叫其中1 位委員說,請建│ │ │ │ │ │ │商出吊車及更換工資,住戶出欄杆│ │ │ │ │ │ │的錢,有公告出來這些資料,就是│ │ │ │ │ │ │這樣來的,黑心到極點連這種錢也│ │ │ │ │ │ │敢賺…因為他們夫妻知法玩法… │ │ │ ├──┼──────┼───────┼───────────────┼─────┼─────┤ │ 5 │103年7月14日│以部分電腦打字│⑴我們社區有236 戶至少有233 戶│詳他字卷第│即附表一編│ │ │前某日 │及部分手寫文字│ 是好人,但卻被3 個壞人玩的團│126 頁 │號5 │ │ │ │方式製作 │ 團轉…因為它(按:應為「他」│ │ │ │ │ │ │ 之誤)們3 個壞人把我們233 戶│ │ │ │ │ │ │ 給賣了我們還要幫它(按:應為│ │ │ │ │ │ │ 「他」之誤)們數錢。 │ │ │ │ │ │ │⑵…我102 年9 月初離職第五屆委│ │ │ │ │ │ │ 員職務,我有寫離職書沒有公告│ │ │ │ │ │ │ ,因為范成洵及許雪慧叫我不要│ │ │ │ │ │ │ 做委員,因為他們3 個壞人已經│ │ │ │ │ │ │ 找好158 號3 樓接財委準備進行│ │ │ │ │ │ │ 1 件重大的事就是社區要更換鐵│ │ │ │ │ │ │ 欄杆想從中穫(按:應為「獲」│ │ │ │ │ │ │ 之誤)利…我覺得他們夫妻又在│ │ │ │ │ │ │ 亂搞…從102/7/31-102/9/22有│ │ │ │ │ │ │ 5 家工廠報價是他們夫妻在102 │ │ │ │ │ │ │ 年12左右拿給我的說158 號3 樓│ │ │ │ │ │ │ 找來的每個欄杆都比建商少1,00│ │ │ │ │ │ │ 0 左右說他想賺,後來我103 年│ │ │ │ │ │ │ 5 月中有問158 號3 樓,他說5 │ │ │ │ │ │ │ 家中有1 家是夫妻倆找來的,15│ │ │ │ │ │ │ 8 號3 樓說他們夫妻堅持要用他│ │ │ │ │ │ │ 們找來的那家… │ │ │ │ │ │ │⑶…102 年11月社區有1 次跟建商│ │ │ │ │ │ │ 協調會…會議中有人故意說叫建│ │ │ │ │ │ │ 商出吊車與工資,欄杆錢住戶出│ │ │ │ │ │ │ ,黑心到極點這種錢也敢賺… │ │ │ │ │ │ │⑷…那之前范成洵及許雪慧跟白手│ │ │ │ │ │ │ 套計劃叫我們住戶出全部欄杆的│ │ │ │ │ │ │ 錢不就破功,不管住戶出幾成,│ │ │ │ │ │ │ 一定是建商找人維修,他們沒得│ │ │ │ │ │ │ 賺,後來103 年1 月3 日請議員│ │ │ │ │ │ │ 、立法委員幫忙社區住戶爭取維│ │ │ │ │ │ │ 修。 │ │ │ ├──┼──────┼───────┼───────────────┼─────┼─────┤ │ 6 │103年7月14日│以手寫文字方式│最近我們社區好像又多了幾個壞人│詳他字卷第│即附表一編│ │ │某時許 │製作 │在危害社區,103 年6 月28日晚間│128 頁 │號6 │ │ │ │ │許雪慧當主委開管委會本人19點35│ │ │ │ │ │ │分左右到會場,委員會成員只有許│ │ │ │ │ │ │雪慧、范成洵、林彩瑩(按:應為│ │ │ │ │ │ │「采瀅」之誤),出席理論上是不│ │ │ │ │ │ │成會的,當初我在103 年6 月18日│ │ │ │ │ │ │申請社區一些資料,許雪慧、范成│ │ │ │ │ │ │洵都不給我,因為公告開會沒有內│ │ │ │ │ │ │容,我有問總幹事開A 錢大會是不│ │ │ │ │ │ │是…後來范成洵罵我是混蛋東西,│ │ │ │ │ │ │說、保全、總幹事都是我逼走的,│ │ │ │ │ │ │很可惡除了會A 錢還污賴我… │ │ │ ├──┼──────┼───────┼───────────────┼─────┼─────┤ │ 7 │103年7月20日│以部分電腦打字│…范成洵及許雪慧已經危害社區至│詳他字卷第│即附表一編│ │ │某時許 │及部分手寫文字│少有兩年多了,他們不是在幫社區│129 至130 │號7 │ │ │ │方式製作 │所有住戶的忙,而是在拿建商的缺│頁 │ │ │ │ │ │失換現金放進自己口袋的不安好心│ │ │ │ │ │ │的人士…我說要講他們夫妻在社區│ │ │ │ │ │ │做的壞事,三天三夜也講不完。我│ │ │ │ │ │ │就在結尾的時候,請警察寫這些只│ │ │ │ │ │ │是十分之一而已…。有些住戶可能│ │ │ │ │ │ │會認為大家想當委員是為了收廠商│ │ │ │ │ │ │回扣,在社區撈錢。其實我們第一│ │ │ │ │ │ │屆、第二屆還住在社區的,除了他│ │ │ │ │ │ │們夫妻兩個之外,其他人都是清白│ │ │ │ │ │ │的…沒有A 走住戶半毛錢…他們夫│ │ │ │ │ │ │妻為了在社區能夠當上主委、副主│ │ │ │ │ │ │委、財委、監委位子,范成洵100 │ │ │ │ │ │ │年9 月中以贈與方式將房子過戶名│ │ │ │ │ │ │下,許雪慧101 年1 月中也以贈與│ │ │ │ │ │ │方式將房子過戶名下。因為我們普│ │ │ │ │ │ │羅旺斯住戶規約只有區分所有權人│ │ │ │ │ │ │才能當主、副、財、監,所以他們│ │ │ │ │ │ │這麼做了,不安好心… │ │ │ ├──┼──────┼───────┼───────────────┼─────┼─────┤ │ 8 │103年8月2日 │以部分電腦打字│…其實第四屆、第五屆范成洵當主│詳他字卷第│即附表一編│ │ │某時許 │及部分手寫文字│委許雪慧當財委及監委幹了很多壞│127 頁 │號8 │ │ │ │方式製作 │事,藏了一拖拉庫建商跟社區往來│ │ │ │ │ │ │文件,及新北市政府發函管委會的│ │ │ │ │ │ │文件,都沒有公告… │ │ │ ├──┼──────┼───────┼───────────────┼─────┼─────┤ │ 9 │103年8月5日 │以部分電腦打字│⑴…後來范成洵及許雪慧很霸道的│詳他字卷第│即附表一編│ │ │某時許 │及部分手寫文字│ 叫我不要當委員…就因為我擋人│131 至133 │號10 │ │ │ │方式製作 │ 財路。有1 次在跟建商開協調會│頁 │ │ │ │ │ │ 他們夫妻故意叫施承洋講說請建│ │ │ │ │ │ │ 商出吊車及根(按:應為「更」│ │ │ │ │ │ │ 之誤)換工資就好,住戶社區出│ │ │ │ │ │ │ 欄杆的錢有公告出來,因為之前│ │ │ │ │ │ │ 有5 家報價,建商是800 多萬,│ │ │ │ │ │ │ 他們夫妻找來的是1,000 多萬,│ │ │ │ │ │ │ 158 號3 樓財委說他們夫妻堅持│ │ │ │ │ │ │ 要用他們1,000 多萬的維修賺差│ │ │ │ │ │ │ 價… │ │ │ │ │ │ │⑵…他們多次4 人…決定增設監視│ │ │ │ │ │ │ 器,並撥款給廠商,他們4 人涉│ │ │ │ │ │ │ 及…侵占…罪嫌。 │ │ │ ├──┼──────┼───────┼───────────────┼─────┼─────┤ │ 10 │103年8月12日│以手寫文字方式│…他們夫妻勾結林煌斌,在103 年│詳他字卷第│即附表一編│ │ │某時許 │製作 │5 月1 日就讓正陽工寓大廈管理公│134 頁 │號11 │ │ │ │ │司進駐,進行五鬼搬運,我們社區│ │ │ │ │ │ │花錢請林煌斌當他們的保標…沒有│ │ │ │ │ │ │壞也被你們這些想A 錢的人,放到│ │ │ │ │ │ │壞了,多運轉幾次,把有壞的小零│ │ │ │ │ │ │件換一下就好錢找龍福出。 │ │ │ ├──┼──────┼───────┼───────────────┼─────┼─────┤ │ 11 │103年10月上 │以手寫文字方式│…鐵欄杆明知是建商使用材質不對│詳他字卷第│即附表一編│ │ │旬前某日 │製作 │,卻佈局第五屆委員會叫施承洋出│135 至136 │號12 │ │ │ │ │賣所有住戶,在跟建商的協調會,│頁 │ │ │ │ │ │故意講說請建商出吊車及更換工資│ │ │ │ │ │ │就好,住戶出鐵欄杆的錢,把我們│ │ │ │ │ │ │住戶的權利給出賣了…現在一些社│ │ │ │ │ │ │區聽說都有這種情形,主委、總幹│ │ │ │ │ │ │事,互相勾結,做甚麼事都要收人│ │ │ │ │ │ │家廠商回扣,不然沒有做的份,這│ │ │ │ │ │ │叫無本生意,更可惡的是紙上作業│ │ │ │ │ │ │請領金錢,我有證據會去告。 │ │ │ ├──┼──────┼───────┼───────────────┼─────┼─────┤ │ 12 │103年10月26 │以手寫文字方式│…講到這對夫妻天就黑了一邊,違│詳他字卷第│即附表一編│ │ │日某時許 │製作 │法霸占管委會不幫住戶向建商爭取│137 至139 │號13 │ │ │ │ │社區的公共設施維修也就算了,還│頁 │ │ │ │ │ │佈局要自己找人維修,想從中獲取│ │ │ │ │ │ │不法利益…他們每次都公告說管委│ │ │ │ │ │ │會幫社區爭取維修、欄杆、磁磚,│ │ │ │ │ │ │騙死人不償命的惡劣夫妻檔,都是│ │ │ │ │ │ │我莊順天在破壞他們夫妻的陰謀,│ │ │ │ │ │ │賺不到做白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