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6年度審交附民字第123號
- 原告
- 葉心綺
- 訴訟代理人
- 王元勳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李怡欣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黃偉琳律師
- 被告
- 正漢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典儒
- 被告
- 吳國瑞
上被告等因本院刑事庭106 年度審交簡字第112 號業務過失傷害
案件,經原告提起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
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 條第1
項、第504 條第1 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
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 官 陳彥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