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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聲字第671號

定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06 月 01 日

法官黃怡瑜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聲字第671號

聲請人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吳俊融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2 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07 年度執聲字第43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吳俊融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受刑人吳俊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 年度簡字第4155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 月確定;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本院106 年度審簡字第1339號、第1472號、第1365號判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 月、4 月、4 月確定(內容均詳如附表所示)。

二、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受刑人吳俊融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附表所示案件之判決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認聲請為正當,應予准許,爰裁定如主文所示應執行之刑,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第41條第1 項前段、第8 項,裁定如主文。

刑事第二庭法 官 黃怡瑜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對於本件裁定如有不服,應於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敘述抗告之理由,抗告於臺灣高等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1 日

書記官 陳韋佑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1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  編    號  │       1        │       2        │       3        │
├──────┼────────┼────────┼────────┤
│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宣 告 刑  │  有期徒刑4 月  │  有期徒刑4 月  │  有期徒刑4 月  │
├──────┼────────┼────────┼────────┤
│  犯罪日期  │106 年4 月8 日14│106 年5 月28日3 │106 年8 月16日上│
│            │時許            │時許            │午某時          │
├──────┼────────┼────────┼────────┤
│偵查(自訴)│新北地檢106 年度│士林地檢106 年度│士林地檢106 年度│
│機關年度及案│毒偵字第3518號  │毒偵字第1412號  │毒偵字第2295號  │
│號          │                │                │                │
├───┬──┼────────┼────────┼────────┤
│      │法院│   新北地院     │   士林地院     │   士林地院     │
│      ├──┼────────┼────────┼────────┤
│最  後│案號│106 年度簡字第  │106 年度審簡字第│106 年度審簡字第│
│      │    │4155號          │1339號          │1472號          │
│      ├──┼────────┼────────┼────────┤
│事實審│判決│   106.10.13    │   106.12.04    │   107.03.08    │
│      │日期│                │                │                │
├───┼──┼────────┼────────┼────────┤
│      │法院│   新北地院     │   士林地院     │   士林地院     │
│      ├──┼────────┼────────┼────────┤
│確  定│案號│106 年度簡字第  │106 年度審簡字第│106 年度審簡字第│
│      │    │4155號          │1339號          │1472號          │
│判  決├──┼────────┼────────┼────────┤
│      │判決│                │                │                │
│      │確定│   106.11.17    │   107.01.09    │   107.04.02    │
│      │日期│                │                │                │
├───┴──┼────────┼────────┼────────┤
│  備    註  │                │                │                │
└──────┴────────┴────────┴────────┘
┌──────┬────────┬────────┬────────┐
│  編    號  │       4        │                │                │
├──────┼────────┼────────┼────────┤
│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
│  宣 告 刑  │  有期徒刑4 月  │                │                │
├──────┼────────┼────────┼────────┤
│  犯罪日期  │106 年4 月24日16│                │                │
│            │時許            │                │                │
├──────┼────────┼────────┼────────┤
│偵查(自訴)│士林地檢106 年度│                │                │
│機關年度及案│毒偵緝第210 號  │                │                │
│號          │                │                │                │
├───┬──┼────────┼────────┼────────┤
│      │法院│   士林地院     │                │                │
│      ├──┼────────┼────────┼────────┤
│最  後│案號│106 年度審簡字第│                │                │
│      │    │1365號          │                │                │
│      ├──┼────────┼────────┼────────┤
│事實審│判決│   107.03.31    │                │                │
│      │日期│                │                │                │
├───┼──┼────────┼────────┼────────┤
│      │法院│   士林地院     │                │                │
│      ├──┼────────┼────────┼────────┤
│確  定│案號│106 年度審簡字第│                │                │
│      │    │1365號          │                │                │
│判  決├──┼────────┼────────┼────────┤
│      │判決│                │                │                │
│      │確定│   107.04.24    │                │                │
│      │日期│                │                │                │
├───┴──┼────────┼────────┼────────┤
│  備    註  │                │                │                │
└──────┴────────┴────────┴────────┘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聲字第671號於民國 107 年 06 月 01 日裁判,案由為定應執行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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