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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7年度附民字第260號

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12 月 28 日

法官蔡明宏李昭然林季緯

原告
林秀卿
兼訴訟代理人
許榮棋
被告
將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大台灣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元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兼上三人
法定代理人
黃裕霖
訴訟代理人
陳豪杉律師
被告
朱嬥瑄
被告
朱春永
被告
朱涂明理
被告
黃奕溱
被告
頂級營造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黃霈琝
被告
黃辰蕍
被告
黃景臻
被告
黃 雙
被告
富渝營造有限公司
被告
元霖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兼上二人
法定代理人
黃嘉薈
被告
王柏樑
被告
新澤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黃福來
被告
璟銳建設有限公司(原名元邦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黃福源
被告
元邦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文程
被告
葉素鑾
被告
上豪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黃法舟
被告
元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李薛賢
法定代理人
黃法舟
法定代理人
黃士豪
被告
華信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華信行銷管理開發
被告
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宜欣
被告
曜盛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中元
被告
哥德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宜居物業管理
被告
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宜欣
法定代理人
華進益
法定代理人
華秋信
被告
哥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哥德建設股份有限
被告
公司)
法定代理人
華進益
法定代理人
劉育森
兼法定代理人
華秀鳳
被告
郭逸翎
被告
鄭欽忠
被告
楊榮松
被告
富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徐陳林珠
被告
徐 瑜

上列被告等人,因本院105 年度易字第486 號偽造文書等案件,,經原告提起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本件附帶民事訴訟之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28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蔡明宏

                  法 官 李昭然

                  法 官 林季緯

                  書記官 戴睦憲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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