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85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4 月 15 日

法官陳明偉黃怡瑜黃紀錄

原告
東翔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莊宇程
被告
邱清誠(原名邱青成)

上列被告因本院107 年度易字第336 號侵占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 法 官 陳明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15  日

                  法 官 黃怡瑜

                  法 官 黃紀錄

                  書記官 吳佩蓁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16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年度易字第33…」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