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附民字第26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12 月 28 日
- 法官蔡明宏、李昭然、林季緯
- 法定代理人黃裕霖、黃霈琝、黃嘉薈、黃福來、黃福源、黃文程、黃法舟、李薛賢、陳宜欣、王中元、華進益、華秀鳳、徐陳林珠
- 原告林秀卿
- 被告將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朱嬥瑄、黃辰蕍、王柏樑、璟銳建設有限公司法人(原名:元邦精密工業有限公司)、元邦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葉素鑾、元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華信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曜盛國際有限公司法人、哥德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哥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郭逸翎、徐瑜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7年度附民字第260號原 告 林秀卿 兼訴訟代理人 許榮棋 被 告 將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大台灣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元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兼 上 三 人 法 定代理 人 黃裕霖 訴 訟代理 人 陳豪杉律師 被 告 朱嬥瑄 朱春永 朱涂明理 黃奕溱 頂級營造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黃霈琝 被 告 黃辰蕍 黃景臻 黃 雙 富渝營造有限公司 元霖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兼 上 二 人 法 定代理 人 黃嘉薈 被 告 王柏樑 新澤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黃福來 被 告 璟銳建設有限公司(原名元邦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黃福源 被 告 元邦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法 定代理 人 黃文程 被 告 葉素鑾 上豪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黃法舟 被 告 元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李薛賢 法 定代理 人 黃法舟 黃士豪 被 告 華信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華信行銷管理開發有限公司) 法 定代理 人 陳宜欣 被 告 曜盛國際有限公司 法 定代理 人 王中元 被 告 哥德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宜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 定代理 人 陳宜欣 華進益 華秋信 被 告 哥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哥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 定代理 人 華進益 劉育森 兼法定代理人 華秀鳳 被 告 郭逸翎 鄭欽忠 楊榮松 富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 定代理 人 徐陳林珠 被 告 徐 瑜 上列被告等人,因本院105 年度易字第486 號偽造文書等案件,,經原告提起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本件附帶民事訴訟之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28 日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蔡明宏 法 官 李昭然 法 官 林季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戴睦憲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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