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審原交附民字第1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
    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3 年 05 月 20 日
  • 法官
    陳彥宏陳秀慧李冠宜

  • 當事人
    黃文謙黃迦恩全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勤流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審原交附民字第12號 原 告 黃文謙 被 告 黃迦恩 全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陳建琳 被 告 全勤流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伯霖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13年度審原交簡字第13號(即113年度審原交易字第2號)被告黃迦恩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 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準用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0 日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 官 陳彥宏 法 官 陳秀慧 法 官 李冠宜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蔡英毅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0 日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審原…」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