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重附民字第3號
- 原告
- 翔穩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蔡英君
- 訴訟代理人
- 施宣旭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翁栢垚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王傑律師
- 被告
- 劉尚燁
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訴字第522號公共危險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經本院審酌認該附帶民事訴訟之請求內容確係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重附民字第3號
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訴字第522號公共危險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經本院審酌認該附帶民事訴訟之請求內容確係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重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