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重附民字第4號
- 原告
- 全通貨運有限公司
- 原告
- 漢宇國際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原告
- 兼上二人之
- 代表人
- 施谷政
- 被告
- 林芝瑩
號
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訴字第539號偽造有價證券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重附民字第4號
號
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訴字第539號偽造有價證券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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