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4年度附民字第84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4 年 09 月 19 日
- 法官李育仁、楊舒婷、吳佩真
- 原告立宏水電有限公司法人、陳心柔
- 被告游川隆、謝明坤、楊凱翔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847號 原 告 立宏水電有限公司 代理人 陳心柔 被 告 游川隆 謝明坤 楊凱翔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14年度易字第562號竊盜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9 日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 官 李育仁 法 官 楊舒婷 法 官 吳佩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 丁梅珍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23 日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4年度附民…」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