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原附民字第54號
- 原告
-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葉榮廷
- 訴訟代理人
- 陳中安
- 被告
- 陳健治
鄭育翔
吳文賓
上列被告陳健治、鄭育翔、吳文賓因竊盜案件(113年度原易字第29號),經原告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相符。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4年度原附民字第54號
鄭育翔
吳文賓
上列被告陳健治、鄭育翔、吳文賓因竊盜案件(113年度原易字第29號),經原告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相符。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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