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54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5年度審訴字第781號

詐欺等刑事裁判日期 115 年 06 月 30 日

法官古御詩

公訴人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單信望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15年6月22日所為之判決之原本及其正本,發現有誤,應裁定更正如下:

主文

原判決原本及其正本,如附表「原判決原本及正本之記載」欄之記載,應更正如附表「更正後內容」欄所示。

理由

一、裁判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或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而於全案情節與裁判本旨無影響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刑事訴訟法第227條之1第1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院於民國115年6月22日所為之115年度審訴字第781號判決原本及其正本,主文欄關於宣告刑部分有所誤寫,且不影響於全案情節與判決本旨,爰依前開規定,裁定更正如主文所示。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30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古御詩

               書記官 鄭毓婷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1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欄位 原判決原本及正本之記載  更正後內容  主文欄(附表一之宣告刑部分) 編號1  單信望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捌。 編號1 單信望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編號2 單信望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捌。 編號2 單信望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5年度審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