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自字第二四О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自字第二四О號
- 自訴人
- 星佑營造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甲○○
- 被告
- 中銀營造有限公司
- 兼右代表人
- 乙○○
右列自訴人自訴被告等涉犯偽造文書等案件,查其提出之自訴狀未依被告之人數提出繕本二份,核與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二項之規定不合,爰命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具狀補正此項欠缺,特此裁定。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自字第二四О號
右列自訴人自訴被告等涉犯偽造文書等案件,查其提出之自訴狀未依被告之人數提出繕本二份,核與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二項之規定不合,爰命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具狀補正此項欠缺,特此裁定。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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